缙云县科学技术局2017年部门预算
一、缙云县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全县科技管理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意见。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市场、民营科技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科技信息工作,协调、组织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推进全县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3、组织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研究确定全县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和重点扶持产业、行业,开展科技统计监测;负责本县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和农村能源事业费的管理工作,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全县科研、星火、软科学等各类科技计划;组织申报推荐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参与国家银行贷款支持的科技开发计划的管理与实施;负责省、市级高新技术项目、产品、企业、特色产业的培育,会同县有关部门做好县高新企业、产品、项目推荐工作。
4、组织和管理科技成果评价、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等工作,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励、知识产权和专利及农村能源工作。
5、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编制应急预案,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地震监测工作。
6、指导和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的科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教兴县战略,负责组织开展科技创先、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各乡镇、各行业的科技进步。
7、归口管理全县国际、国内的科技合作,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参与对全县科技人员的管理、培养、引进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高新技术企业(产品、项目、成果)的认定推荐工作。
9、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县科技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缙云县科技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科技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科技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县科技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015.96万元。
(二)关于县科技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科技局2017年收入预算101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5.96万元,占85.24%;政府性基金收入150万元,占14.76%。
(三)关于县科技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科技局2017年支出预算1015.9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800.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8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2.9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67万元,项目支出808.3万元。
(四)关于县科技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县科技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5.9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5.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800.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8万元,其他支出150万元。
(五)关于县科技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科技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5.96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194.36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800.68万元,占92.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21万元,占3.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39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13.68万元,占1.5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2.38万元,主要用于县科技局行政管理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等支出。
(2)、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项)70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的宣传培训及地震应急演练、科普宣传、科技信息网络管理维护、科技项目实地考察专家评审验收等支出。
(3)、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88.3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支出。
(4)、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500万元,主要用于县科技项目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72万元,主要用于县科技局退休人员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费用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纳费用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3.3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6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县科技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科技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7.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2.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县科技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科技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5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50万元,主要用于创新券专项费用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15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150万元,主要用于创新券专项费用支出。
(八)关于县科学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1.57%。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科技特派员、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专家学者来缙合作活动等支出、上级及兄弟县市来缙政策调研、学习考察、工作交流等支出,及企业相关人员培训活动的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县本级公务用车购置预算资金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购置公务用车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5.8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车改后车辆减少2辆,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县科技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6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县科技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县科技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在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县科技局50万以上的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8.3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预算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所发生的支出。
4、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科学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5、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用于从事技术研究开发和近期可望取得使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7、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用于推进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指创新券专项费用支出。
附件:2017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