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66058x/2017-58810 发布机构: 缙云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17-09-10
关于缙云县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7-09-22 12:00 来源:缙云 浏览次数:

关于缙云县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 8 月 22 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监督法》的规定,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提出缙云县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15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2.2%,比上年同口径增长7.5%。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地方部分24055万元,完成预算的 146.7%,下降9.3%;营业税(含改征增值税)18638万元,完成预算的 64.5%,下降0.1%;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7766 万元,完成预算的107.9%,增长8.9%;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3938万元,完成预算的 80.4%,下降14.6%;契税收入3921万元,完成预算的 81.7%,下降14.8%;耕地占用税收入11410万元,完成预算的207.5%,增长125.3%;城市维护建设税 4954万元,完成预算的90.1%,下降2.4%;其他地方各税收入207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7.2%,增长13.4%;非税收入完成26022万元,完成预算的98.9%,增长13.2%。其中:行政性收费收入2500万元,完成预算的 99.6%,下降54.5%;罚没收入 11960万元,完成预算的145.0%,增长 201.2%;专项收入 7737万元, 完成预算的52.1%,下降40.0%。

2016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76690万元,比上年增长29.7%。剔除省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后为321000万元,比上年增长48.4%,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2016年民生支出270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3%。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2596万元,同比下降7.9%。重点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农林水事务支出 38518万元,完成预算的 99.8%,增长70.7%;教育支出 835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 27.2%;科学技术支出 3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下降17.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461万元,完成预算的80.5%,下降4.1%;医疗卫生支出 24447万元,完成预算的 97.7%,增长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48万元,完成预算的148.7%,增长8.4%。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21503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96403万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 7715万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778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7509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600万元,调入资金29000万元,使用结转资金19976万元,收入合计4495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690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31436万元(其中:上解支出3143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09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8356万元,支出合计449579万元。

2016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872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5.6%,比上年增长4.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3643万元,完成预算的29.5%,下降32.3%;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72599万元,完成预算的51.3%,增长16.4%,其中土地指标调剂收入71620万元,完成预算的65.1%,增长 28.2%。

2016年,全县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873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5.7%,比上年增长5.0%。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3986万元,完成预算的 28.2%,下降40.0%;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44293万元,完成预算的39.3%,增长15.0%。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629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0%,增长21.1%。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79403万元,完成预算的114.1%,增长47.1%;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701万元,完成预算的94.8%,下降2.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21177万元,完成预算的116.2%,增长18.9%;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5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2.8%,增长4.2%;生育保险基金收入825万元,完成预算的125.4%,下降19.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688万元,完成预算的113.5%,下降0.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4938万元,完成预算的91%,下降11.2 %。

2016年,全县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6957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2%,增长23.1%。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0649万元,完成预算的110.6%,增长 33.7%;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832万元,完成预算的126.0%,增长33.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4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6.4%,增长21.4%;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450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增长3.4%;生育保险基金支出593万元,完成预算的76.4%,下降5.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9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1%,下降11.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276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4%,增长8.9%。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当年赤字23281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409.5%。

2016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5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00%。

(五)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16年,上级转移性补助收入19640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71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77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901万元。县财政按规定将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作为县级可用财力安排使用。

2016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0901万元,其中:已拨付单位或项目支出59486万元,主要项目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7万元,教育支出201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3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750万元,环境保护支出102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3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864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 13393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6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4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15万元。  

2016年,县级财政向乡镇财政转移支付补助24712万元,其中:乡镇财政体制结算补助1419万元。

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上半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秉持“八八战略”总纲,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指导思想,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社会经济平稳发展。

(一)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4244万元,完成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预算的50.2%,比上年同期增长16.6%。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地方部分收入22490万元,完成预算的50.0%,增长36.9%,增收主要原因是“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4852万元,完成预算的57.8%,增长36.0%,增收主要原因是制造业回暖及房地产业预缴;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2940万元,完成预算的 68.4%,增长30.7%,增收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年终奖个税征期差异,上年该项个税在上年11月份补缴,今年在上半年征收;耕地占用税收入3268万元,完成预算的26.1%,增长67.6%,增收主要原因是国土资源局耕地占用税入库同比增收;契税收入5591万元,完成预算的133.1%,增长203.9%,增收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底两个楼盘交房,并且实行契税税率优惠政策促使今年上半年个人办证房产契税激增,此外大宗土地拍卖契税入库;城市维护建设税2652万元,完成预算的49.6%,增长7.8%;其他地方各税收入9710万元,完成预算的 42.7%,下降1.4%,减收主要原因退税同比增加和土地增值税同比减少;非税收入 12704万元,完成预算的49.8%,增长13.1%。

上半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855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9%,其中县级支出 1851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4.1%,增长4.8%。县级支出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30683万元,完成预算的73.4%,增长7.6%;教育支出50130万元,完成预算的55.6%,增长9.1%;科学技术支出 2691万元,完成预算的54.3%,增长35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兑现2016年工业政策奖励;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40万元,完成预算的 33.8%,增长 9.3%;医疗卫生支出19121 万元,完成预算的68.4%,增长3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标准提标和乡镇卫生院增人增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83万元,完成预算的63.3%,增长2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安排退休人员专项奖励和低保扩面增支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612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3.3%,比上年同期增长748.2%。

上半年,全县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 38368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0.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26365万元,完成预算的48.3%。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13378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67.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6229  万元,完成预算的 81.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337万元,完成预算的47.1%;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042万元,完成预算的44.7%;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375 万元,完成预算的52.1%;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773万元,完成预算45.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12万元,完成预算的46.8%; 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745万元,完成预算的59.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8869万元,完成预算的64.5%。

上半年,全县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869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8.0%。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40802  万元,完成预算的 48.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15989 万元,完成预算的 49.0%;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773  万元,完成预算的41.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7321万元,完成预算的45.8%;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1135万元,完成预算的29.6%;生育保险基金支出70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1.0%;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276万元,完成预算的51.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3996万元,完成预算的47.9%。

(四)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4万元。

三、2017年上半年财政工作

上半年,我们按照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的决议精神,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提升征管水平,夯实组织收入基础  

一是加强税收管理。国地税联合深入100户重点企业开展税源调研,做好经济税源税收预测分析。加强税费管理,提高征管质效,做好个人所得税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工作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工作,并着手落实村集体房产税征收前期工作。扎实开展清欠工作,堵塞征管漏洞,在不断挖潜增收的同时,加强与法院、国税各部门协作,确保所欠税款最大限度地予以入库。二是深化国地税合作,健全合作机制。根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62项改革任务,推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国地税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联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及优化干部队伍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围绕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中的51项合作事项要求,定期梳理合作事项开展情况,及时探讨完善相关工作举措,确保各类合作事项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促进纳税服务“提速增效”。继续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各项举措,想方设法让纳税人少跑腿,少流程。推出“互联网+税务”和“支付宝纳税”服务,目前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可以通过支付宝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支付宝缴税;通过“地税专邮”的形式,把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办结后通过专邮将文书寄给纳税人,避免纳税人“再跑”;成立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实现“一厅、一窗、一人、一机”办理业务,将“最多跑一次”升级为“最多跑一个窗口”;缩减建设项目前期审批繁琐流程,复核资料由原来需要的14项减少到6项,对项目业主进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避免造成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现象。

(二)坚持主动作为,助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

一是全力争取项目和资金。共争取到新增地方政府债券8亿元,极大地缓解了我县重点民生工程的资金压力。通过部门协作,上下联动,成功争取下了竞争性分配省“两山(一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省补资金每年1.5亿元, 2017—2019年共计4.5亿元;争取到“光伏小康工程试点县”项目省级补助二年约9700万元,并成功申报2017年度第二批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二是努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模式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潜明水库一期工程已到位资金4.6亿元,42省道潜陈至壶镇改工程已到位资金3.3亿元,丽缙五金科技园安置房A、B地块授信已到位资金3.4亿元,人民医院迁建工程6月底已到位资金0.3亿元。上半年,安排垦造耕地项目、金台铁路、县养老院、人民医院迁建、缙云西站站前广场、好溪流域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项目支出3.21亿元。三是实现我县PPP项目零突破。已完成壶镇中学、南顿小学、体艺中心和中山街地下空间利用等四个工程打包PPP项目和壶镇下山脱贫安置工程PPP项目招标工,为我县其他PPP项目运作提供有效示范。四是扶持工业经济发展。上半年,国地税部门切实落实各项减免税政策,减免退税费4亿元。开展税收重点企业、“四换三名”企业、“浙商回归”企业、“走出去”企业等“点对点、人对人”服务,在优化服务中助力企业发展。制定《缙云县关于已交纳工业项目履约保证金的处理方案》和《实施细则》,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截至6月底,已退回保证金共计7037万元。积极做好金融企业政策兑现工作,兑现2016年金融机构考核奖励261万元,兑现2016年度“新三板”和“创业板”挂牌企业奖励138万元。

(三)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完善财政支出管理。一是严控一般性支出。按照新预算法要求,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严禁随意突破“三公”经费预算,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严禁违规发放福利,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7年我县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2595万元,比上年下降7.9%。二是规范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细化省“两山(一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以便能更精准地用好省级专项激励资金,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腾出更多的空间。三是进一步规范各单位津补贴发放。县纪委、财政局、审计局、人力社保局联合,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开展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问题检查,共抽查了统计局、安监局、机关工委等9家单位。四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分类盘活原则,及时做好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上半年共收回存量资金总计6476万元,收回的存量资金形成实际支出1929万元。五是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上半年,除涉密部门和涉密经费外,共有64个部门预算按规定进行了公开。

2.集中财力保障民生。上半年,民生支出达17.6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7%,增长15.2%。一加大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保障力度。及时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20元调整为135元。及时修订完善《缙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2017年个人筹资标准从220元/年.人提高到260元/年.人,财政筹资从480元/年.人提高到520元/年.人;继续支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安排老年照料中心建设及运行经费12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45元/人提高到50元/人。二是加大教科文保障力度。上半年,全县教科文支出584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8%。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及住宿生困难补助标准,2017年学前教育公用经费、普通高中公用经费均为1100元/生.年,均比2016年提高200元/生.年。及时兑现科技项目政策奖励资金447万元,增强我县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落实文化专项资金777万元,配合相关部门深化文化礼堂品牌打造,稳步推进文化礼堂建设。 三是加大支农扶贫力度完善财政支农政策,加快推进农村发展。扎实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结合农村实际,安排美丽乡村和“六边三化三美”等资金3000多万元。按照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好最后一批乡村治理项目,积极做好项目资金的拨付,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到位。修订、完善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安排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300万元。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财政管理机制

一是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出台《财务总监监管指南》,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总监监管工作,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推进国有企业整合,对交通系统的企业进行整合试点。二是着力做好车改后的车辆控购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执法执勤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的采购和使用的相关注意事项,制定《缙云县执法执勤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使我县的执法执勤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有章可循。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今年年初开始正式上线运行政府采购审批系统,并在全市率先推广政采云操作平台,政采云平台正式上线后能使政府采购从预算管理到国库支付形成闭合管理的线上流程,推动了我县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四是推进地税稽查体制改革。按照省地税局改革属地稽查方式、提升税务稽查管理层级的要求,撤销县地税局稽查局,上划到市一级,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涉及的机构编制、人员、资产调整等工作,确保改革前后各项政策有机衔接、平稳过渡

四、下半年财政工作意见

2017年下半年,我们将继续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提升财税管理水平,持续推进财税改革,努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一)努力培植财源,促进收入可持续发展。一是化解组织收入风险,确保完成收入任务。切实增强法治税收思维,围绕组织收入中心点,找准征管促收入的切入点,深入查找和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争取完成全年税收收入目标,为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二是加强收入分析预测。全面开展税源调查,定期跟踪重点项目、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涉税情况,强化重点税源和潜力税源的常态化管理服务,抓牢收入“大头”。努力加强对重点建设、招商引资、企业增资扩产项目以及新增税源等情况的调查,促进潜在税源尽快转化为税收收入。三是严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继续贯彻落实好降杠杆税收政策、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以及省局开展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行动”,既做到面上到位,也注重产生实效。

(二)强化支出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用好“两山(一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实施“科技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社保扶贫、搬迁扶贫”等,进一步加大省级专项激励资金的精准扶贫力度,实现“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两大目标。二是坚持有保有压,厉行节约。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对一般性项目采取暂缓安排或直接取消安排,坚持将新增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二用于民生支出。强化支出动态监控,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之间不增。定期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做好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安排工作。三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地方债务整改工作,对自查发现有可能涉嫌违规举债、担保、承诺等问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要求,细化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三)推进改革,完善税收管理机制。一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总体要求,严格对照省地税局“最多跑一次清单”,为纳税人提供精准的服务,提升办税效率。深化国地税合作,推动与国税部门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的合作,进一步拓展银税互动活动,完善缙云县国地税综合办税服务厅建设。二是加快税收征收体制改革,提升征管质效。协同国税推进非居民源泉扣缴管理和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一体化管理。掌握运用好土地增值税集体审议工作机制,抓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认真梳理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存在的各种执法风险。推进减免税管理改革创新,按照省局要求实施“征前减免、自动享受、留存备查、加强监管”的减免税管理方式,推行“征前减免”。三是借力“互联网+”提升非税管理效能。探索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的简化优化途径,推进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



附件:2016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表.xls
附件:2016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表.xls
附件: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表.xls
附件: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2016年社保基金预算结余决算表.xls
附件:2016年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xls
附件:2016年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xls
附件: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xls
附件: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决算表.xls
附件:2016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入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