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3日,县政协八届十次常委会会议决定:卢乐军、卢敏红、卢锦亮、吕璞琪、朱步盛、何子庆、李汝东、杜高峰、周利强、姚新友、陶敏君辞去县政协委员;增补朱慧、张爱明、李建华、陈卫乐(女)、陈汉光、陈贵长、洪伟仁、胡伟民、胡慧佳(女)、赵伟好、章敏、章光辉、潘少华为县政协委员。
2015年3月2日,县政协八届十七次常委会会议决定:章寒冰、王松旺编入经济工作委员会; 楼忠强、赵晓政编入文史和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李洪光编入社会法制和台侨委员会;陈伟进、陈月丹编入五东联络组;朱丽剑编入壶镇联络组;樊永平编入新建联络组;赵正斌编入新碧联络组;谢熔辉从新碧联络组调整到壶镇联络组。
2015年3月2日,县政协八届十七次常委会会议决定:同意黄继勇、朱慧、柯国明、胡梅媛、叶静飞、邹春松、金潘林同志辞去政协第八届缙云县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5年3月2日,县政协八届十七常委次会会议决定:免去李柔辉政协第八届缙云县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5年6月17日,县政协八届二十次常委会会议决定: 增补叶德根为政协第八届缙云县委员会委员。
2015年11月30日
,县政协八届二十二次常委会会议决定: 增补胡必初为政协第八届缙云县委员会委员。
2015年12月18日,县政协八届二十三次常委会会议决定: 同意金小玲辞去政协第八届缙云县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6年3月9日,县政协八届第二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决定: 同意卢理洪、厉守钗、田远坚、朱素贞、朱德进、吴李琴、陈淮友、郑洪富、赵正斌、陶国南、麻爱华、谢身言同志辞去政协第八届缙云县委员会委员职务。
2016年3月9日,县政协八届第二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决定:增补章建升、吕俊玉、麻伟忠、杨月星、胡永强、樊桂友、应晓进为政协第八届缙云县委员会委员。
2016年3月9日,县政协八届第二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决定:江喜亮、胡旭玲、陈丽由文史和科教文卫体委员会调整到提案委员会; 陈文伟由文史和科教文卫体委员会调整到委员工作委员会;姚俊华、樊黎清由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调整到委员工作委员会; 周 峰、沈 坚、章国强、朱惠贞、陈卫乐由社会法制和台侨委员会调整到委员工作委员会。 胡永强编入提案委员会;胡必初、张卫梅、张杰编入委员工作委员会; 樊桂友、吕俊玉编入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章建升、杨月星、麻伟忠编入社会法制和台侨委员会; 应晓进编入五东联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