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17-09-05 00: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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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局2016年依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积极贯彻“外树形象、文明执法,内强素质、争创一流”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保持优良的执法整体水平,坚持以严格执法推动生态环保建设。 

    一、工作回顾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始终把行政执法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李一波县长10月10日在浙委办发〔2016〕63号文《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上的批示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对《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分析研究,各科室、下属单位传阅学习文件,并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对实施细则的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和宣贯。在专题分析研究和学习宣贯的基础上,根据省实施细则,参照《丽水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结合我县实际,组织人员制定《缙云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目前已经基本形成初稿,正在局内部征求意见进行修改。积极与市环保沟通联系,掌握了解市里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市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市环保局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讨论,编制了《丽水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提交市委、市政府审议。下一步,我局也将加强与县委组织部、纪委沟通对接,尽快完成我县实施办法送审稿编制,提交县委、县政府审议。 

  (二)提高素质,树立形象,开展多形式教育培训 

  依法行政是一项基本国策,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因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程序错误、引用条款不当以及不文明执法等原因引发社会矛盾,我局紧紧抓住法制建设一这主线,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一是高度重视政治思想教育。以全县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在政策宣传、规划执法行动中,对执法程序、执法行为、仪容仪表、文明用语提出严格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始终保持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和执法秩序。二是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知识的学习,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年终学习和考核,结合县执法培训,开展公共法规、专业法规知识学习,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集体学习培训,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不仅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而且带动了广大干部学法,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三是按规范标准办理《行政执法证》,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清理、更换、补发,并在规定时限年终审验,切实保障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三)严格程序,规范行为,加大内部监督力度 

  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继续严格落实市环保局制订的行政执法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管理,规范档案管理,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四)强化依法行政,政务公开透明 

  一是严格环评审批,严把环境准入关。有人说“环评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环评审批要考虑到产业政策符合性、规划符合性、环境合理性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等诸多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规范也非常多。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我们建立了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机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遵循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原则,严格环境公众参与,注重征求专家意见,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全部提交局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集思广益。二是政务进一步公开透明。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我们严格按照环保部信息公开要求,将审批项目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听证权利告知、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等及时公开到位,采用办理须知、政府网站等形式予以公布,审批内容和事项、审批进度和结果在缙云县政府网公开。 

  (五)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采取集中整治、监管巡查、执法检查、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方法,广掘案件线索,强化部门联动协调,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和薄弱环节的拉网式集中检查,切实加大违法案件查处查办力度,不断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截至12月15日,共立案环境违法案件72件(包括新碧光椅山、东方镇陇坑村吕晓光非法电镀加工点两个刑事案件直接移送公安),其中出决定书的有57件,罚款数额共计186.90894万元。截至目前移送公安7件(目前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5人)。 

  (六)行政审批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今年累今年累计环评审批48(其中报告书8个,报告表28个,登记表12个)个,零土地技改备案8个,登记表备案12个。否决了不符合环评审批项目8个。 

  (七)信访投诉调解情况 

  截至12月,我局共登记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案件304件(2015年全年信访342起,比以往减少38起),实际处理264件,其中包含重复件和不属于环保职责范围的信访件共40件。在全县处理的264件信访件中,水类型投诉共51件占20%,气类型投诉共143件占54%,声类型投诉共67件占25%,固废和辐射类型投诉共3件占1%。投诉案件中主要是反映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水、气、声环境污染问题。针对各类投诉案件,我大队在工作中不厌其烦、认真细致,耐心听取投诉人所反映的情况、做好登记,及时出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随着环保工作的不断深入,监管范围的不断拓宽,环境执法监管任务增加,监管压力继续增大,环境执法人员缺口越来越大,普遍存在人员编制不足的问题。由于监管面广、量大、点多,环境执法人员长年累月忙于奔波,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同时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力度不够,培训渠道和培训手段单一,部分执法人员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现象,环境执法队伍的现状与目前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二)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环境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法律法规缺乏系统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 

  (三)企业守法意识薄弱,环境执法难度加大 

  违法成本低,企业守法意识薄弱,导致环境执法检查难、送达难、执行难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一些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不建、缓建环保设施,或不正常使用环保设施,使建成的环保设施不能充分发挥应有效益,一旦被查处,以各种借口搪塞、拖延。有些违法者还以“首次不罚”为由,拒绝履行处罚。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致使环境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及时纠正。 

  (四)欠缺环境执法强制手段,影响行政执法效率 

  针对环境问题的群众投诉逐年增多,尽管有些是轻微的违法行为,但当事人不纠正,环境执法人员就不能当场采取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例如,许多中小企业在厂门外采取不挂牌照的方式逃避检查,给执法工作设置障碍。一些街边门面房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经营餐饮、杂修的商户搞店外经营,造成噪声、油烟、气味污染环境,引发群众投诉,造成群众误认为环保部门不作为。 

  三、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继续强化环保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发挥依法行政考核在推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中的主抓手作用,改进依法行政考核,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不作为等方面的监督、考核。 

  (二)坚持民主科学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目录,推动部门落实重大决策的各项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对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 

  (三)不断提高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按照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狠抓责任落实,把向社会承诺的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 

  (四)加强环境违法问题执法后督察 

  强化环保行政执法的回访督查,加强对环保信访案件、挂牌督办案件、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进行后督查,对屡查屡犯的企业,采取“高限处罚”以及“按日连罚”措施,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环保投诉热线、环境信访等渠道,掌握企业违法排污线索,做到有诉必有查、有查必有果,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五)创新环保行政执法队伍培训 

  采取自学、课堂教学与网络学习、执法实践体验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扩大培训覆盖面,增强培训效果,进一步提高环保行政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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