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缙云县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17-09-06 09: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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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缙云县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缙云县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缙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缙云县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38号,邮编:321400,电话:3312326)。

一、概述

2016年,我县始终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及各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和范围,拓宽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办理,强化制度和平台建设,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等方面,做好权责清单、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救助、就业创业、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加大重要政策解读,对县政府、县府办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按时进行解读发布。

二是深化“四张清单”建设。继续推进权力清单“瘦身”和责任清单“强身”,重点推进两张清单向乡镇覆盖,目前已审核公布全部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管委会权力事项3564项,实现两张清单基层全覆盖。科学编制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对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禁止类)企业投资项目,严格禁止项目准入;对未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充分放开。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仅保留财政专项资金11项,并连续3年在网上公开。

三是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推进行政权力等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全县23个单位362项行政许可事项可在线查询,其中271项可申请在线办理,2016年已在线办理行政许可事项5086件;推进投资项目在线监管,梳理项目投资审批事项133项,2016年34个政府性投资项目开展网上申报、网上赋码和网上审批。同时,发布证件办理、就医保健、福利救助等便民信息15类371项4837条,网上答复咨询投诉问题321个。

四是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以TRS后台迁移和网络普查为契机,在信息数据转移和加载过程中,对发布信息的格式、内容、要素等进行规范,确保公开内容更加完整准确。参照省市政务公开专栏,对政府门户网站特别是政务公开专栏进行优化设计,重点根据各单位的公开实际,进行“个性化”设计,力求公开实效。

(二)深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法律意识,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开展沙盘推演活动,出台依申请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各单位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信息公开是法治政府应有之义,但是仍有少数单位在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认识不到位、程序不到位。为此,我们通过分享依申请典型案例,专题培训,分管主任直接与单位领导沟通等方式,切实有效提升各单位依申请工作的责任感。

二是强化规范意识,规范办理流程。充分发挥“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图”作用,明确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提供、归档等各个环节要求,统一规范依申请答复格式,严格答复时限和答复内容,规范办理流程,防止造成泄密等情况发生。

三是强化写作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在发生涉及几个部门依申请件是,由公开办牵头相关单位,分析申请内容,明确答复内容,并根据“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由相关单位进行答复。建立“事前报告—事中沟通—事后备案”制度,即各单位收到申请时及时向公开办报告,准备好回复材料后,及时与公开办、法制办沟通,回复后及时向公开办备案。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畅通沟通渠道。针对具体办理过程中行政机关答复和申请人预期之间的差距,切实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明确其真实诉求,依法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全面予以公开;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

(三)有序开展日常基础工作

一是落实源头认定机制。进一步规范公文起草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在86个单位OA公文交换系统上增设公开意见签署栏和环节基础上,对各单位纸质发文流程进行规范,目前,60多个单位纸质发文稿纸上增设公开意见签署栏。对照《公文种类与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关系指导性意见》,对乡镇(街道)、县属有关单位公文类信息目录规范化本案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二是加强机构建设。根据机构批复文件,逐步充实工作人员,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已配备到位,并落实专兼职各1人。根据人事调整,各单位适时调整领导小组和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依托相关科室,配备1至2名兼职人员,固定充实政务公开工作。目前,全县共有专(兼)职人员98人。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乡镇不么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与依法行政一并考核。严格督查,从网络更新时间、信息公开要素和内容入手,加大网络监测频率和力度,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将监测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四是开展“三报”工作。年报方面,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培训,下发通知明确年报上报和发布时间,全县各单位均能按规定格式和要求,按时在公开平台发布。季报方面,根据公开渠道增多等情况,对报表进行优化,明确统计口径,方便单位上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县季报表按时上报市里。简报方面,定期刊发公开简报,共享经验、交流工作、督促进度,并及时转发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典型案例。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数量:2016年度,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32条,累计公开91026。

(二)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涉及政策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信息,政府机构和人事,便民服务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等多个方面。

(三)主动公开的途径:以政府网站为公开的主要途径,部分信息通过缙云新闻网、政府官方微信、《今日缙云》、公开栏、电子触摸屏、公共查阅点、新闻发布等途径实现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6年,全县依法申请公开147件,均为个人申请;其中当场申请65件、网上申请9件、书面申请73件;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受理5件、县建设局受理93件、县市场监管局9件、县国土局受理5件、县教育局1件、县交通运输局1件、县公安局1件、县红十字会1件、县财政局2件、县水利局1件、县农办2件、县综合执法局1件、县林业局5件、县气象局1件;历年累计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87件;主要涉及保障性住房、行政执法、项目审批和建设、下山脱贫安置、土地征收、建房审批、土地开发等领域。

(二)处理情况:已答复147件,其中“同意公开”61件、“同意部分公开”31件、“不予公开”2件、其他答复(如信息不存在、非本单位掌握、补正等情况)53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为涉及国家秘密和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累计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3件,其中2件驳回1件撤诉;历年累计行政复议13件、行政诉讼6件。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导致主动公开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依申请公开程序不到位、办理不规范,涉及到敏感性问题,公开主观意愿不强。

二是公开渠道有待于进一步拓宽。受新媒体影响,大众接受信息的渠道越来越多,但目前政务公开的渠道往往还集中于网站、公告栏等传统模式,不能很好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

三是政务公开和群众信息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很多信访对象选择政府信息公开来获取信息,所提出的申请内容往往包括非政府信息范畴,且部分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不存在,导致相关单位在查询信息存在一定难度,且给予申请人的答复一旦满足不了其信息需求,申请人主观上容易认定部门故意不提供相关信息,从而引起不必要的行政复议。

四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各单位普遍没有设立政务公开机构,相关工作职能一般由办公室承担;工作人员大部分为兼职,工作时间和精力难以保证;且人员经常调整,就容易出现公文流转不顺畅、工作迟延的情况,不利工作的衔接。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作为重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继续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二是提升解读回应能力。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内容、渠道、形式和机制全面升级,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的能力和水平,特别要加强政策解读能力,及时通过网站、微信、电视、广播、报刊等形式,发布重要政策,并做好解读。

三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拓宽申请渠道,规范受理流程,统一答复格式,严格答复时限,确保妥善有效做好依申请办理。

四是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对照中央和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整合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健全政务公开培训机制,组织各单位具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班,提升推进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6年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