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科网格事务准入制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社会治理全科网格工作,明确全科网格职责,优化全科网格管理,根据<<中共缙云县委办公室、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缙云县部门派驻乡镇(街道)机构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等两个文件的通知>>(缙委办发〔2017〕46 号)精神,现就全科网格工作准入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入制度 明确网格职责。在网格长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下,村(社区)干部和专兼职网格员共同承担网格中党建、综治、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社保、国土资源、建设、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农业、林业、水利、卫生计生、安监、消防等工作职责;专兼职网格员具体做好基础信息采集、矛盾隐患排查、日常巡查管理、村级便民服务、配合重点工作等方面工作,真正当好网格事务“六大员”。 规范准入审批。对进入网格的工作事项,实行准入制度。除已准入网格的事项外,其他需要进网格的部门业务和事项,应由缙云县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确定。乡镇(街道)办理网格内事务时,应充分征求网格长的意见,确保相关具体工作在网格的可操作性。 二、准入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单位携带相关文件依据等资料向县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一式两份•缙云县网格事务准入申请审批表(附件 2),由县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县综治办、县财政局共同协商确定,形成初步意见。 2.审批报备。组织召开县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申请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审批同意后,经县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备案后实施。 三、监督考评 1.落实准入工作制度。严格把关进入网格事项,实施网格工作准入事项公开和网格事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2.建立评估督查制度。县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网格事务准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查其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撤销其准入资格。 3.建立报告备案制度。经审批同意进入网格的部门工作事项,工作完成后或由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要求退出网格或应当退出网格的,由申请单位及时报告县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网格事项退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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