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启动实施全省“一村万树”三年行动,全面提升乡村绿化水平,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意见》(浙委发„2014‟26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新植1亿株珍贵树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 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41 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一村万树”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林造„2018‟27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设森林浙江”的战略部署,以优化缙云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质量、增加珍贵树种资源战略储备为目标,以“一村万树”三年行动为重要抓手,统筹城乡,全域推进,体现特色,提升质量,全域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大花园”建设提供有力的生态支撑。
二、目标任务
从2018年开始,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一村万树”三年行动。到 2020 年,全县建成“一村万树”示范村20个、推进村93个。 示范村以珍贵树种为主、彩色树种为辅,新栽植树苗 10000株以上,成活率 90%以上。 推进村新栽植珍贵树种或彩色树种
为主的树苗 3000 株以上,成活率 90%以上。示范村可在上年度推进村创建基础上进行提升创建,推进村不得重复创建。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安排。根据全县“一村万树”三年行动分解任务,各乡镇(街道)要抓住冬春季植树的有利时机,加强研究,科学统筹,于每年1月底前完成创建计划安排,当年 11 月底前完成创建任务。
(二)选好苗木。各乡镇(街道)要参照“浙江省珍贵彩色树种推荐名录”的树种,因地制宜,自行选择树质好、价值高,景观美、适应性强,易培育的大、中类(2年生以上)树苗进行栽植。
(三)择准地块。栽树地块可选择村中的房前屋后、路旁溪边以及村域范围内的边角地、废弃地、荒芜地、拆违地、庭院地等平原地块,也可选择主要通道、溪流两侧第一视线范围内的山体。在山体种植的,要连线成片栽植。
(四)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要紧密结合“小城镇综合整治”“六边三化三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 “全民义务植树”“珍贵树种赠苗活动”“松材线虫病防治性采伐”“美丽林相建设”“精品村创建”及各类“主题林”建设等活动,加快推进“一村万树”创建工作。
(五)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微信、广播等各种平台,大力宣传开展“一村万树”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种植技术,营造“爱绿、种绿、护绿”的浓厚氛围,形成“种树就是种生态”“种树就是种文化”“种树就是种财富”的社会共识,进一步增强全民绿化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一村万树”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具体负责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技术指导。县林业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科学统筹、精心组织,及时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技术指导。
(三)强化资金保障。要建立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自筹为主、社会资金投入为辅的资金保障体系。县财政从全县绿化专项经费中,安排一定的补助资金。经验收合格的,示范村一次性补助5万元,推进村一次性补助2万元。在上年度推进村基础上创建的示范村,相应扣除推进村已补助的资金。
(四)强化督促考核。“一村万树”三年行动是“美丽林相”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县政府对林业部门、各乡镇(街道)年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