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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值班手记 | 已交付未过户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索引号: 002660643/2018-28695     发布机构: 缙云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8-12-21 00:00:00

  随着车辆的普及,汽车已经成为每个家庭的生活必需品。个人之间进行二手车买卖的行为也越来越多,但需要注意的是,二手车在进行买卖后需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不仅找不到便捷的感觉,反而麻烦缠身,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下面就跟着浙江丽阳(缙云)律师事务所的詹敏丰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来了解下具体情况吧。

  一、案情简介

  张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公路上行驶过程中,与李某驾驶的人力三轮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张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后李某因与张某关于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协议,故将张某及车辆的登记所有权人王某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车辆的登记所有权人王某认为自己已经将车辆出售,并且也不是自己驾驶车辆发生事故,为何还被告上法庭,故前来法律援助中心咨询。

  二、律师解答

  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前,王某已将车辆卖给了张某,虽然未办理车辆交易过户手续,但王某实际上已完全丧失了对该车辆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对该起交通事故的发生无法防范控制,其未办理该车辆的交易过户手续的行为与本次交通事故不具有因果关系,所以王某不需要实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将车辆出卖,并且在出卖时机动车为合格机动车。

  三、律师普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买卖应当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如果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原机动车车主可能要承担许多风险。首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原车主必须要证明其已将车辆出卖,否则如果车辆买受人推卸责任,并且车辆存在检测不合格等情况时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其次,当买方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时,公安机关通过登记系统可以查找到原车主,若原车主在车辆买卖过程中存在过错,可能就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再者,机动车作为一种危险性运输工具,必须要定期年检、缴纳保险,如果机动车经转卖后未作登记,机动车的安全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就处于失控状态,加剧了车辆的危险性。最后如果存在一车多卖的情况时,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对车辆的所有权归属容易产生纠纷。因此,机动车买卖双方应当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四、法条链接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 

  第四条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五、律师观点

  买二手车时除了要看好车况,剩下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办理过户手续了,车友朋友们千万不能为了省事忽略过户环节,以免因为没有及时过户被莫名缠上违法纠纷,耗费时间和精力去诉诸法律以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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