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缙云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减排目标分别为:比2016年下降1%、1%、3%、1%。为确保完成2017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缙云县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重要抓手,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规范监管减排,有序推进总量减排各项工作。
根据通报结果,2017年,缙云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排放量比2016年分别下降1.1%、1.2%、4.3%及1.2%,四项污染物均超额完成2017年度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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