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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度缙云县来料加工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472461251/2018-22753     发布机构: 缙云县农办     发布时间: 2018-12-07 00:00:00

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63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来料加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扶贫办〔201436号)等文件精神, 2016年度来料加工项目经各乡镇(街道)组织经纪人申报、初审,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复核审查,并经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我县2016年度来料加工补助项目10个,现将补助项目资金14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乡镇要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农〔201532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资金拨付前在乡镇和项目实施所在地的公告公示工作,自觉接受当地群众的监督,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同时加强指导,确保专款专用。

二、各有关乡镇在125日前将乡、村两级公示材料上报县扶贫办,并向县财政局办理申请拨款手续,再由乡镇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缙云县扶贫办

 

 

 

缙云县2016年度来料加工项目资金补助表

 

(街道)

序号

经纪组织

主要来料加工产品

实施情况

补助资金(万元)

备注

来料加工从业人数(人)

其中:低收入农户人数(人)

年发加工费(万元)

其中:低收入农户加工费(万元)

壶镇镇

1

卢天金

圣诞服、帽子等

45

13

92.56

18.51

1.5

 

新建镇

2

丁美强

玩具、饰品

84

24

60.93

11.62

1.5

 

3

应雄杰

灯具

28

8

50.88

13.44

1.5

 

东渡镇

4

朱莉娟

洗衣袋

80

25

170.56

26.73

2

 

5

夏炉康

饰品

33

18

14.39

7.28

1

低收入农户 

东方镇

6

陈西叶

竹制品

73

19

64.51

8.83

1.5

 

胡源乡

7

章子叶

钩袋、围巾、帽

95

13

20.55

3.37

1

低收入农户

8

胡爱女

钩袋

62

30

60.38

27.85

1.50

低收入农户 

石笕乡

9

陈贵章

手机扣

124

49

68.00

26.23

1.5

 

10

胡岳秋

绢花

35

20

49.28

25.38

1

低收入农户 

合 计

659

219

652.04

169.24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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