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根据市局《丽水市2018年“蓝天保卫”1号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点,我局组织开展了缙云县2018年“蓝天保卫”1号专项执法行动,现将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动开展基本情况
1、制定方案。根据《丽水市2018年“蓝天保卫”1号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要求,我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紧扣时间节点,制定了《缙云县2018年“蓝天保卫”1号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2、扎实开展。2018年2月,我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缙云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浙江仙都水泥有限公司、浙江冠富实业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人员12人次。
二、工作成效
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三、亮点工作
我局将专项执法检查和新大气法宣传相结合。检查过程中,既完成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企业排污许可证执证情况等规定动作,又结合新大气法等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完成创新动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加大对3家企业的环境监管、监测力度,确保企业各类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自觉履行环保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