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环境保护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22号)精神,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造纸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近期联合缙云县经信局对辖区内造纸行业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抽查内容
造纸行业检查范围为所有制浆企业、造纸企业、浆纸联合企业,以及列入2015年环境统计口径范围内的纸制品企业。
重点检查缙云县范围内造纸行业环保手续情况,检查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有关情况及排污许可证持证情况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与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检查废气主要排放口和废水排放口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合规性;是否存在行业能耗超限额生产;在线监控情况,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控设施,检查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与环保联网,是否反映企业真实排污状况;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自行监测,以及自行监测的点位、因子、频次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二、 抽查对象
根据缙云县环保局建立的“双随机”抽查企业库,抽取浙江东泰纸业有限公司、浙江众发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新都纸业有限公司3家造纸企业作为联合抽查对象。
三、 抽查时间以及人员安排
(一)抽查时间
2018年3月29日-3月30日。
(二)人员安排
此次抽查由县环保局和县经信局执法人员参加,车辆由县环保局统一安排。
四、抽查要求
1.环保和经信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此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2.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并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进行立案查处,绝不姑息,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抽查行动结束后,对抽查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和问题,查找原因,及时分析,从源头上防范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同时,对抽查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经验要认真总结,及时转化为工作机制和制度,为今后常态化的联合抽查工作做好服务。
缙云县环境保护局 缙云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3月27日
附件1
造纸行业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信息汇总表
地区 | 检查企业数量(家) | 违法企业数量(家) | 具体行为 | 处罚 数量 (个) | 备注 |
手续问题 | 行业能耗 | 超标排放 | 未落实自行监测要求 | 在线监控情况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造纸行业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明细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具体行为 | 处罚 情况 | 备注 |
手续问题 | 行业能耗 | 超标排放 | 未落实自行监测要求 | 在线监控情况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