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缙云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县政府委托研究起草有关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组织制订并监督实施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制订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环境保护内容;参与编制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
3、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生态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督促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分别制定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年度和规划期的实施议案;组织协调指导监管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制工作。
4、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辐射、放射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对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排污收费管理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负责本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负责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
5、监督管理自然环境保护;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等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6、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调查处理、协调解决辖区内的环境纠纷、污染事故、生态破坏和重大环境问题。
7、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规范;组织开展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和环境标志、有机食品认证及环保产品认定工作。
8、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组织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按规定审核或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登记表,审查可以作为原料的进口固体废物的申请书及环境风险评价报告书。
9、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制订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申报重大环境保护课题;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引进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产业资质认可及环保设备的认证工作。
10、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加强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设;做好环境统计工作,组织编制环境状况公报及环境质量报告书,定期发布城市环境质量状况。
11、组织指导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法制教育,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抓好环保系统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缙云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预算。
二、缙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缙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缙云县环境保护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缙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337.74万元。
(二)关于缙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收入预算1337.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4.74万元,占90.0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3万元,占9.94%。
(三)关于缙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支出预算1337.7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43.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35万元、其他支出133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21.6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1.86万元,项目支出554.25万元。
(四)关于缙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缙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7.7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04.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3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43.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35万元、其他支出133万元。
(五)关于缙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缙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04.7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14.9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环保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68万元,占6.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15万元,占3.58%;节能环保支出1043.56万元,占86.62%;住房保障支出44.35万元,占3.6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52.63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21.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单位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31.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11.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事务(项)480.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2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事务(项)200.5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54.75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的支出事务(项)17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支出(款)环境执法监察(项)20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等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事务(项)25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节能环保等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事务(项)44.3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缙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缙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3.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1.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1.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缙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缙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13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00.16万元,主要是智慧环保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133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支出(项)事务13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缙云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以及2017年因公出国(境)预算均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三公”经费预算额度。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省级有关单位来访人员考察、调研、交流,以及市县来访人员的工作餐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来访次数和人数。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2018年以及2017年县本级公务用车购置预算资金均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购置公务用车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环境事故应急、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以及因公出差、调研、会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缙云县环境保护局局本级、缙云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等2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8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缙云县环境保护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2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9.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2.1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缙云县环境保护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缙云县环境保护局50万以上的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1.2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指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环境监察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指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发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