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
年度舒洪镇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舒洪(http://www.jinyun.gov.cn/zfxxgk/xz/002660686/)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舒洪镇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舒洪机关巷23号,邮编321407,电话:3191009,传真:3193226,电子邮箱:shz@jinyun.gov.cn)。一、概述
2017年,我镇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现将2017年以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成立舒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党政办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将需要公开的信息上传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的协调运行机制。同时,将政府信息开工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积极参加2017年县里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方便群众查阅,继续完善了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工作台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及受理流程及公开的责任。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发布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建设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镇政务公开栏、各村三务公开栏等其他宣传方式为辅,充分利用舒洪发布及时、全面地公开我镇信息。加强镇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场所标准化建设,提供相关查询查阅服务,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善网上办事事项,推动政务服务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舒洪镇通过镇政府网站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累计发布政府信息15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涉及本镇改革和发展、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二是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三是民政、科教文卫、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信息;四是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公开的途径主要包括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共查阅点、宣传栏,信访部门直接与群众交流,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7年,全镇依法申请公开1件,由舒洪村村民个人书面申请。
(二)处理情况:已答复1件,均为“同意公开”。
四、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以及历年以来,我镇没有关于政务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镇没有因为政务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舒洪镇的政务公开工作虽有序进行,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继续完善;三是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2017年,舒洪镇将从以下几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贯通、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提高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程度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认真梳理不断完善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发布审核、保密审查、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工作。三是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并注重多个渠道之间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7年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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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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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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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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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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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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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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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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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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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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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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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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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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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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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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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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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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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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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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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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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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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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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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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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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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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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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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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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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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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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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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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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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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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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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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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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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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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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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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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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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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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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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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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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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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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