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小学语文2准考证号为252671810467考生在7月20日资格复审时,普通话不符合报考条件, 根据《2018年缙云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精神,现予以递补。因中小学语文2第10名递补考生(准考证号252671810809),普通话不符合报考条件,现将中小学语文2第11名考生作为递补对象,名单如下:
中小学语文2岗位递补对象:应锋挺(准考证号252671810937)70.4分。
请递补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等候体检通知。
缙云县教育局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