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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 00266015X/2018-47206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18-09-13 15: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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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县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1.

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路、水路相协调的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有关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3.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参与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及相关业务、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行业管理,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5.负责指导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路政、运政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干线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公路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6.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指导交通建设融资平台和融资机制的建设。

7.负责全县交通战备日常工作,拟订全县交通战备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和措施;负责制定全县交通战备建设规划;负责拟订全县战时交通保障计划;指导编制重点线路、目标的战时保障方案;配合部队做好军事行动中的交通保障工作。

8.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进步,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单位部门决算包括: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本级决算及局下属事业单位决算,具体单位包括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本级)、缙云县公路管理局、缙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单位2017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16,844.6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28683.81万元减少11839.19万元,下降 41.2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200.37万元,占总收入78.37%,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1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14万元),占56.47%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3,688.37万元,占  21.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39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5.56万元,占 22.88%;项目支出9,558.88万元,占77.12%;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67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8.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2.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674.0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182.56万元、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5027.65万元,对城市公交的补贴149.07万元、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544.35万元、对出租车的补贴94.29万元、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41.8万元、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3534.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8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72.8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1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428.8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06.7万元,项目支出9,558.8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58.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4万元,其他各类支出2,522.1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68.8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395.75万元减少9426.93万元,下降 48.6%。主要原因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58.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1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23.3万元减少8665.01万元,下降 47.5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80.67万元,支出决算为9,55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6%,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资金在2017年拨付使用。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99.37万元,2017年决算为98.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4%,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离退休干部工资、年终慰问和县公路管理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退休人员年终慰问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43.85万元,2017年决算为3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在职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7.54万元,2017年决算为1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在职干部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 184.56万元,2017年决算为18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和县公路管理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在职干部职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935.11万元,2017年决算为218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余资金结转使用。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本级及局下属事业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155.56万元,2017年决算为250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4%。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省道路面大中修、桥梁修复、农村公路大中修等项目资金,因办理工程计量结算相对滞后,故结转到下年支付。

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城市公交的补贴。2017年年初预算为82.54万元,年中通过省转移支付资金追加66.53万元,合计149.07万元。2017年决算为149.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用于缙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城市公交的补贴。

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544.35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为 0万元,年中通过省转移支付资金追加544.35万元,2017年决算为544.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缙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出租车的补贴94.29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为 0万元,年中通过省转移支付资金追加94.29万元,2017年决算为94.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缙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出租车的补贴。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年中通过省转移支付资金追加141.8万元,2017年决算为14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三溪公路服务站项目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数3484.3万元,2017年决算为35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公路灾损抢修保通项目。其中,3000万元用于缙云县42省道潜陈至壶镇改建工程;268元用于农村联网公路;216.3万元用于窄路基路面公路改造、公路危桥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0万元用于公路灾损抢修保通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77.84万元,2017年决算为7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缙云县交通局(汇总)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1.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05.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0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314万元,2017年决算为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用于缙云县公共自行车管理运行费292万元、公交车补助(老年人免乘公交车)22万元。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万元,完成预算的84.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6.31万元,完成预算的7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39万元,完成预算的95.0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数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6.21万元,下降20.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上年费用决算数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加减少。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36.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7.48万元下降2.9%。主要用于上级及兄弟县市来缙、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来局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协调工作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28批次,累计4,55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66.3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91.43万元下降27.4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6.31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局下属单位公路局、运管局人员开展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2017年度交通局下属单位公路局、运管局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相比减少的原因是交通局车改后车辆减少、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减少。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缙云县交通局(汇总)单位对交通建设养护(含项目前期)经费、2017年农村公路改造提升、高速路口至官店段景观工程、国省道小修保养、农村公路安保、农村公路小修保养、G330温寿线大岩下桥、笕川至新建路段综合整治工程、公共自行车运营、农村公路大中修、农村公路水毁修复、农村公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运管行业管理、2017年度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城市公交油价补贴等1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6392.9万元,实际支出 6746.35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各项目都能按预期目标开展,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较好。对各项目业务指标、财务指标、效益指标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评价,提升了交通公路运管行业管理水平。交通项目的建设,符合我省省道干线公路网布局调整规划以及丽水市、缙云县公路建设规划,对完善区域公路网络,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旅游业的发展和统筹城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公路部门通过对公路进行大中修、小修保养、水毁修复、村道安全生命防护、提升整治,窄路基路面改造、农村路网改善、提高了公路安全通行、畅通能力,公路洁化美化,提升了路容路貌,营造了一个畅通安全的行车环境。同时减少安全隐患,提高农村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公共自行车运营对我县交通治堵工作、降低市民出行成本具有重要意义。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倡导“绿色交通、低碳出行” 是一项惠民工程,提高城市形象和提升市民的幸福指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长远的战略意义。港湾式停靠站的建设:在道路、偏远山区或城区住宅小区等地投放,有效解决群众出行候车问题,为群众候车遮风挡雨,方便群众出行换乘。油价补贴的发放进一步服务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农村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促进缙云县农村道路旅客运输规范有序发展,稳步提升城乡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建制村通达率。

现将交通建设养护(含项目前期)经费、高速路口至官店段景观工程两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做详细说明:

交通建设养护(含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依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0】21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资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建【2015】158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丽政发【2014】70号、《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缙政办发【2014】96号)等文件的规定。

基本情况:2017年缙云县交通建设养护含项目前期资金,涉及项目前期、安全隐患整治,农村公路交通标线(标牌)维护公路等级提升工程,路面大中修工程,农村公路改善提升,创建省级规范化公路站。

绩效目标:完成兰舒公路兆岸段完成施工图设计,完成潜明水库交通专项调查,符合潜明水库移民大纲要求,完成330国道缙云东渡至永康交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图编制。

全隐患整治工程及农村公路交通标线(标牌)维护,工程防护措施对边坡坡面进行防护,其作用是稳定边坡,防止岩石边坡坡面被风化、土质边坡坡面被雨水冲刷。对路基边坡有一定的防护作用,可有效的防止边坡冲刷,防止三类坍塌,还对路容有一定的美化效果。坡面防护可以达到减少或阻止水流冲刷和下渗、减少水土流失、减缓或防治坡体风化、稳固浅层坡面土体的目的。柔性安全防护系统具有良好的柔性和较高的强度能够抵抗集中荷载和冲击荷载,且施工简单,仅用少量人工和机械,工期短可快捷施工,有利于抢险和雨季、冬季施工。并可保持原有地貌,有利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通过对缙云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和完善,使得标志设置布局合理,标线漆划清晰醒目,为道路使用者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和引导,道路使用者能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优化了公路通行环境,保障公路运行安全。

公路等级提升工程,改造前的农村公路路面较窄,路肩大部分未进行硬化处理,且使用时间较长后有较多路面破损。通过提升改造工程,可以较大程度的提升路容路貌。同时一些农村公路路面窄,路面破损等问题的存在也影响着行车的安全,通过提升改造,大大提升了农村公路的通行能力,保障行车安全性与舒适性。促进了缙云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可以加强城乡联系和沟通,促进农民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调整种植业和产品结构,搞活农产品流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提升改造工程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改善农村消费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路面大中修。1、大洋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坦石线K18+180~K20+873路面大中修工程。坦五线公路穿大洋镇K18+180~K18+870路段部分路面不同程度破损,路基沉降,路面经常积水,K18+870~K20+873路段路面窄且路肩未硬化,排水沟为土沟,整治路面工程后给老百姓出行带来方便,道路功能得以提升改善。2、新建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外靖线K3+865~K5+783路面大中修工程。有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沥青路面。由于该路段两边都已建房,路面排水边沟已经毁坏无法排水,造成沥青路面损失严重, 整治路面工程后路容路貌得到了改善,挺高了行车舒适性。3、东方镇小城镇综合整治县道皋靖线边沟整治路肩硬化工程。皋靖线是纵贯东方镇核心区的一条重要公路,该路段交通流量大,道路等级低,沿线穿越靖岳、东方、胪膛三个大村,沿线居民人口近15000人。 尽管新42省道建成后,该路段过境车辆有所减少,但依然发挥重要的通道功能。由于该路段多年来维护投入不足,加上由省道降级为县道,维护投入更少,路肩沙土化、边沟堵塞坍塌等问题较为严重,也严重影响通行安全和沿线卫生状况,亟需维护。今年以来,东方镇政府所在地胪膛村列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范围,为加快皋靖线胪膛段通行条件的改善,从2017年9月份开始对皋靖线胪膛段(2K~3K+500)进行大中修,对公路两边的水沟、砂石路肩进行修复和硬化,对沿线的电力通讯杆线进行迁移,同时对公路留底内进行人行道施工,道路沿线绿化美化,并对部分路口的接线接坡进行整治提升,减少了安全隐患。

方溪乡创建省级规范化公路站建设,符合《浙江省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浙交农路办【2013】4号)文件要求。

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的进展及目标情况,兰舒公路兆岸段在2014年完成设计工作,在2017年完成了整个项目的建设工作,当前兰舒公路畅通无阻。潜明水库交通专项调查在2016年完成,并交付潜明水库,根据交通专项调查意见,潜明水库指挥部已经支付给42省道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5000万元。330国道缙云东渡至永康交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图编制已经完成,本项目经过招标勘察设计费总额为2968.47万元,初步设计已于2014年7月经省发改委批复,施工图编制已经完成,按照设计合同条款有关规定,2017年度支付资金200万元。

全隐患整治工程及农村公路交通标线(标牌)维护,主要是舒洪镇舒洪至车坑公路K0+400段安全隐患整治,平黄线K0+520上边坡安全隐患治理、玉碧线K1+420上边坡安全隐患治理,以上三段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在2017年全部完成,农村公路交通标线(标牌)维护主要对县道兰石线6.57公里,平黄线28.393公里、坦五线5.8公里、石仁线7.475公里、新东线4.5公里、外靖线2.25公里、玉碧线2.642公里、早外线2.302等8条线路的中心线、边缘线,支路口停车让行线等事宜进行完善,共计里程59.932公里,画标线约25087平方米。在2017年度也全部完成。

公路等级提升工程,外靖线K5+783­­­­~ K10+100段公路等级提升工程,胡源乡田山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两个项目工程已经完工。

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路面大中修,大洋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坦石线K18+180~K20+873路面大中修工程。新建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外靖线K3+865~K5+783路面大中修工程。东方镇小城镇综合整治县道皋靖线边沟整治路肩硬化工程,以上三个项目路面大中修部分在2017年度已经全部完成。

方溪乡创建省级规范化公路站建,按照要求配备了相应的机械设备,规范化工作在2017年全部完成。

资金支付情况:

交通项目前期费用219.6万元;主要为兰舒公路兆岸段设计费,潜明水库交通专项调查费,330国道缙云东渡至永康交界段改建工程设计费。

舒洪镇舒洪至车坑公路K0+400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45万元,平黄线K0+520上边坡安全隐患治理工程8万元、玉碧线K1+420上边坡安全隐患治理工程26万元。

兰石线、坦五线等农村公路交通标线(标牌)维护150万元。

外靖线K5+783~10+100段公路等级提升工程70万元,胡源乡田山村公路改善提升工程53万元。

大洋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坦石线K18+180K20+873路面大中修工程100万元。新建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外靖线K3+865K5+783路面大中修工程210万元。东方镇小城镇综合整治县道皋靖线边沟整治路肩硬化工程100万元等。

方溪乡创建省级规范化公路站养护设备8万元。

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以上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10】211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运输资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建【2015】158号)文件的要求,体现了交通资金轻重缓急、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发挥了资金的应有的效益。

自评发现的问题:农村公路建设突飞猛进,建成农村公路里程长,在当前上级补助资金的情况下,资金非常有限,远不能达到“通、畅”的要求,因此我们要多争取上级资金,确保农村公路建好、养好、运营好。

高速路口至官店段景观工程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立项:根据县委县政府2015年“六边三化三美”和美丽乡村风景线工作部署,以及缙云县人民政府督查督办通知书缙政督[2015]3号重要事项交办单精神,由缙云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负责对高速公路出口至官店中间隔离带景观工程改造。本项目概算总投资9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35万元,创建总里程8.5公里。工程于5月18日正式开工,历时一个多月,6月23日工程基本完工。该项目是对中间隔离带绿化景观改造,中间绿化带宽3.50米,绿化总面积为27294

项目执行:高速公路出口至官店中间隔离带景观工程改造。本项目概算总投资9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35万元,实际付出资金814.66万元。创建工程经招投标由缙云县顺达公路养护中心中标;中标承建监理通过招投标,由丽水市丽通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对原长势不良的杜英、桂花、金边黄杨、红叶石楠苗等绿化进行更换;对部分紫薇、黄山栾树、红枫、红叶石楠球、海桐球等品种进行合理移植;按照设计要求新种植香樟、五针松、红花季木桩、红叶石楠柱等品种。同时对红狮水泥厂围墙外景观改造,种植品种为黄山栾树、红花继木球、珊瑚树绿篱等,绿化种植面积为3781 m2。共种植乔木5324株、灌木14525.7平方米、景观树170株、花草421丛、球类1573株、苏铁39株、草皮8728平方米、麦冬收边9530米、绿篱583米。通过对这路段的景观工程建设后,它将成为我县的迎宾大道,同时也是通往仙都景区的一条美丽风景线。

我局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相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工程于2015年6月23日完工,按照设计完成工程数量,严格计量,经费审核支出。2016年5月27日,工程经相关部门人员组织竣工验收,为优良工程,实际付出资金814.66万元。

项目绩效及自评结论

在实施高速公路出口至官店中间隔离带景观工程中,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一是工程方面,由丽水市永盛交通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经相关部门专家、人文人士审查,发改项目批复,确保资金到位,外部监理,计量支付,专款专用,绝不挤占和挪用;二是财务方面,实际支出符合规定,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和及时,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管理有效实行专项管理,严格执行招标制度;三是高速公路出口至官店中间隔离带景观工程效益明显,大大提升了公路沿线生态环境,在绿化树品种上提高档次,丰富品种,增加公路文化内容,从中选优,创建亮点突出、富有缙云人文特色,形成了“一路一特色、一线一风景”的美貌。有效的提高了运营公路的经济效益和旅游业的开发,是一项喜爱的民生工程,深受沿线群众的拍手称快。

自评发现的问题

高速公路出口至官店中间隔离带景观工程,资金主要靠地方政府解决,由县财政年度预算列入,并按年度预算计划执行。通过施工设计、发改立项、初设审批、财政概算、发改批复及招投标等规范程序,工程按规定时间动工。如果创建工程按设计图施工,无进行任何变更、增量,工程完工后经相关单位验收为优良工程,资金来源就较为顺利。但如果在施工中增加工程量,这样会给设计、业主立项、资金来源带来一定麻烦,导致创建经费一时难以落实。

相关意见与建议

根据县委县政府2015年“六边三化三美”和美丽乡村风景线工作部署,以及缙云县人民政府督查督办通知书缙政督[2015]3号重要事项交办单精神。一是省、市公路管理局对美丽风景线创建没有专项资金补助,而上级拨付县级公路部门养护资金少,只能维持正常的日常保洁和病害修复等工作,根本无能力挤出资金用于美丽风景线创建,只能请示政府落实创建相关资金,我们恳请县政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创建工作。二是在创建过程中涉及公路用地政策处理问题,对工程正常开展带来障碍。三是在创建过程中县主要领导要求在创建工作中要提品质,增亮点,创特色,为缙云风景线建设打好基础。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没有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08万元,比上年度106.59万元增加39.49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网络、办公设备维修(护)费、宣传费(平安交通、十三五交通发展、档案资料整理费用、广告服务费、村村通视频制作费、内审费等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交通运输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主要是局下属公路局、运管局单位共有车辆 3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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