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19〕65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和省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8〕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单位申报情况及区域位置等综合因素,经讨论研究,现将2019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第二批)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
请有关单位按照下达的建设计划,严格遵照林业局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