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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科目调整。2019年6月5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5亿元,期限10年。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年初我县已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纳入年度预算。根据《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债券资金用途,结合实际,拟相应调增“城乡社区支出”2亿元,调减“交通运输支出”2亿元。
2.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按照中央的规定程序,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需提交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并向社会公开。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新增限额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预〔2019〕24号)规定,核定2019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1.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8.8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3.14亿元。2019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合计为51.9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8.81亿元,专项债务13.14亿元,低于省核定的债务限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用足用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建议按省核定数51.97亿元作为我县201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缙云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