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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教育局 缙云县财政局关于建立缙云县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072/2020-18638     发布机构: 缙云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9-12-30 16:50:20

缙云县各普通高中:

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通知》(浙财科教〔2018〕38号)、《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教育提质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丽委办发〔2019〕21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县普通高中教育科学发展,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鼓励和支持普通高中学校实现特色发展,结合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建立缙云县公办普通高中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综合考虑本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我县普通高中教育实际投入水平及其发展需求,从2019年起,缙云县全日制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为1200元/生·年。

二、生均公用经费所需资金,由缙云县财政预算安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专户资金安排的公用经费。 

三、本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变动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四、生均公用经费主要使用范围:用于普通高中学校围绕教学活动及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所开展的办公差旅、水电煤、课程改革、教学材料、教具的日常购置维修维护、师资培训、广告宣传等方面的支出,不含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大型修缮、偿还债务、校舍租赁等资本性支出和对学生资助等非日常消耗性支出。

为便于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公用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上述公用经费支出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级科目下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款级支出科目核算。各学校应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用支出状况。

购置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设备、专用设备等而发生的支出不在前述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支出范围内,所需经费在年度支出预算中另行安排,具体列报“309”和“310”资本性支出类级科目下相关款级科目。

五、生均公用经费应全额用于普通高中教育,并严格按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使用,确保对普通高中教育的有效投入。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经费投向合理,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缙云县教育局      缙云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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