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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溪乡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00266090/2019-18243     发布机构: 三溪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12-09 00:00:00

  今年以来,三溪乡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县政府法治建设相关精神,切实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为实现率先突破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我乡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1、执行科学决策的调研制度。我乡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确定了信访积案化解、土地开发等重点课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相关科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2、完善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坚持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听证和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重要文件的立项论证、跟踪检查以及征询县法制机构、律师顾问等意见的工作机制。 

  3、强化重大决策前的审查制度。建立了重大事项决策前的公众参与、法律咨询、专家论证制度,充分发挥公众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较好的兼顾了工作实际和依法行政的要求。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实行文件的法核制度。文件签发前均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不符合法律或上级规定的退回修改,确保文件的合法性。二是坚持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一直以来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办公室进行了备案审查登记及存档。 

  (三)推进经信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权的“阳光运行” 

  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一方面以县门户网站为依托,专门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政务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同时发布,还开通了电子信箱接受公众监督。另一方面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公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凡是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材料标准等。三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进一步明确了行政执法科室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了执法行为,制定了详细的流程图并在网上公示。二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有效防止了权力的滥用,减少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提升了公信力。 

  (五)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是建立重大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机制。指导有关科室抓好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维护工作秩序和群众的合法权益,逐步建立重大执法情况的公开报道和案件回访机制。二是形成行政执法案卷的标准化审查模式。全面审查行政执法卷宗的立案、取证、调查、审批、送达等环节,督促有关科室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六)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机关干部例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宪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与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重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三是认真做好依法行政保障工作。根据执法任务的轻重,充实重要岗位的执法人员力量,安排添置必要的办公经费和办公设备,为依法行政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乡在依法行政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是:制度的健全和落实需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全体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教育还需进一步深化,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三、2019年工作思路 

  1、加强企业维稳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合法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处理好上访特别是集体上访和涉法案件,引导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2、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政府学法、法制讲座、定期法制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强化考核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全力推进阳光政务,健全和规范电子政务建设,依法、全面、真实、便民、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系统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政务处理,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现政府部门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继续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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