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胡源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8年度胡源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胡源乡党政办联系(地址:胡源乡章村村东124号,邮编:321407,电话:0578-3199111 ,电子邮箱:hyx@jinyun.gov.cn)。
一、概述
2018年,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上级政府部门要求,较好的完成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举措如下:

二、措施具体,强化责任,严格进行保密审查。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由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我乡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同时加强问责,对公开了不应当公开的涉密信息的责令限期纠正。
三、加强监督,强化学习,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对我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还有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公开目录、发布内容等进行梳理明晰,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同时将信息公开列入日常考核内容,同时加强监督,极大增强了乡各工作人员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以来,胡源乡信息公开数量不断提升,同时内容不断丰富,质量提升,为群众了解更多政务信息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搭建平台,丰富载体,创新灵活的公开形式。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乡政府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公开方式。主要有:一是设立政府信息咨询处;二是执行去向告示制度;三是制作各类宣传公开栏;四是新闻媒体发布信息;五是编印宣传册、宣传卡、宣传单;六是干部下村入户宣讲;七是互联网(政府网页、公众号)发布信息;八是召集会议通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信息公开网站、乡政府宣传栏、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8年底,我乡主动发布政府信息42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占总数的1%;法规文件类信息12条,占总数的2.9%;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0.2%;业务动态类信息403条,占总数的95.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支出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胡源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较往年更加的规范,数量与质量也不断提升,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部分村和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深入;对于乡镇特有的工作现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针对性不够。对照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及优秀单位的工作范例,我乡将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不足,通过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觉地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充分发挥各工作机构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改善形成更加适合农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通过培训一批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过硬的网格员,将全乡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全科网格制度中,使民众能在第一时间了解重要政务信息。
3、进一步建设长效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2
(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胡源乡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2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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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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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1 |
单位负责人:丁伟华 审核人:胡海默 填报人:陈江峰
联系电话:3199111 填报日期:2018.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