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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2660117/2019-46257     发布机构: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19-04-17 16: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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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 

一、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总量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贯彻执行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2、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县实施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全县新型城镇化规划。参与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牵头实施全县重大平台整合提升。

3、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政策。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组织拟定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4、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管理。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综合协调铁路和通用航空业,衔接平衡交通发展规划。

5、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预期管理。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宏观经济运行重大问题。

6、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7、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县价格调控工作、重大价格改革与政策协调。制定重要领域的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发布相关指引。

8、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提出县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规模、投向建议。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项目。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9、负责全县基本建设、县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编制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项目概算审查审批等工作,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督导工作。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核准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分工做好县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10、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协调解决财政金融运行重大问题的建议。参与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推动构建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提出全县直接融资的发展目标和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负责全县企业债券发行的综合管理。负责创业投资的管理和政策制定。

11、组织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调推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全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12、统筹全县对外开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全县“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全县“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平衡发展、布局优化。承担全口径外债监测和管理。负责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统筹规划。组织全县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参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13、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进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跟踪研判分析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4、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数字缙云建设。

15、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及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规划农业农村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

16、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建议,拟定全县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负责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能源运行调节,电力行业管理。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保障运行管理。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节能降耗、能源“双控”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

17、负责组织和协调县对口工作。牵头编制对口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编制有关专项规划。牵头落实与对口地区之间的合作协议。牵头实施山海协作工程。

18、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全县粮食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具体政策。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全县粮油储备、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有关储备动用计划和指令。保障军粮供应数量和质量,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9、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及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监测粮食等重要商品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承担县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

20、综合协调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国防科技工业综合协调与管理相关职责。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297.66万元。

(二)关于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收入预算229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7.67万元,占100%。
  (三)关于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支出预算2297.6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2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44.0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3.08万元,项目支出940.5 万元。

(四)关于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97.6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7.6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24万元。

(五)关于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97.6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559.08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省发展和改革专项经费(用于循环经济支出)531万元及人员支出的增多。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924.6万元,占83.7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5.45万元,占7.64%;卫生健康支出(类)97.37万元,占4.24%;城乡社区支出(类)10万元,占0.44%;住房保障支出(类)90.24万元,占3.92%。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94.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14万元,主要用于国民经济动员、项目管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业、粮食综合管理、创新区建设等方面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13.5万元,主要用于价格监测、价格认定、农产品成本调查等方面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项)803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循环经济、对口支援帮扶、项目概算审核等方面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0.1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离退休人员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6.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8.6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7.3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0万元,主要用于县绿道建设相关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0.2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7.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4.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3.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4.9万元,增长27.0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以及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经批准同意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7.9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我局调研指导、周边县(市)发改部门来我局交流、与科研院所、咨询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与交流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我局新增山海协作、军民融合、能源监察、物资储备等相关职能,与县外工作对接更加频繁。

3.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车改后本部门保留1辆车,2019年末计划购置新车。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6.67%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各项规定使用公务用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3.0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86万元,增长1.67%,主要是人员增多。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6.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4.7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 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的部门项目(除部门工作经费外)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拨款743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发展和改革部门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循环经济、对口支援帮扶、项目概算审核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10万元:指绿道建设管理方面相关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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