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缙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缙云县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缙云调查队
(2019年3月29日)
2018年,缙云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重要嘱托和102字“丽水之赞”重要指示精神,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以勇当全市高质量发展排头兵为目标,巩固提升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变化,实体经济持续向好,新动能加快成长,经济运行总体稳健、好于预期,生态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居于全市前列。社会和谐发展,为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综 合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47.00万人,比上年增长2.2‰。其中,男性人口24.18万人,女性人口22.82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1.4%和48.6%。全年出生人口5688人,出生率为12.1‰;死亡人口3169人,死亡率为6.8‰;全年自然增长人口2519人,自然增长率为5.4‰。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7.20万人,比上年增加0.36万人;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21.06万人,城镇人口比重(即城市化率)达到了56.6%,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据初步核算,2018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37.0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5%(见图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64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17.0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09.36亿元,分别增长3.4%、11.5%和9.8%。人均生产总值64034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9677美元),比上年增长9.4%。三次产业结构从上年的5.0:48.7:46.3调整为4.5:49.4:46.1(见图2)。
图1 2011-201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图2 201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及第三产业增加值构成
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24.68亿元,比上年增长2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4亿元,增长17.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15亿元,增长22.4%(见图3、图4)。
2018年,全县完成新增城镇就业3212人,失业人员再就业99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的目标范围内,为1.91%,呈持续下降态势。
图3 2011-201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图4 2011-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其增长速度
二、农业和农村建设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6.1亿元,比上年增长2.0%;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0.7亿元,增长3.4%。其中:农业增加值7.3亿元、林业增加值1.5亿元、牧业增加值1.6亿元,分别增长3.3%、4.9%、1.9%。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7357公顷,比上年增长2.1%。其中:粮食播种面积为8141公顷,比上年增长3.3%;中草药材播种610公顷,比上年增长8.0%;油料种植面积543公顷,增长0.4%;蔬菜种植面积6761公顷,增长0.8%;花卉苗木面积201公顷,增长8.6%。
全年实现粮食总产量42084吨,比上年增长4.6%,其中谷物产量32685吨,增长8.2%;肉类总产量8857吨,下降0.2%,其中:猪牛羊肉产量6944吨,增长1.2%;禽蛋产量4135吨,增长4.0%;生牛奶产量17吨,下降41.4%;生猪出栏6.98万头,增长0.4%;家禽出栏121.3万羽,增长2.1%。水产品总产量3125吨,增长16.5%。(见表1)。
表1 2018年主要农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
绝对数(吨) |
比上年增长(%) |
粮 食 |
42084 |
4.6 |
油 料 |
1105 |
7.6 |
其中:油菜籽 |
929 |
14.5 |
食 用 菌 |
3772 |
1.7 |
蔬 菜 |
190981 |
1.0 |
茶 叶 |
2300 |
3.2 |
果用瓜 |
13505 |
0.6 |
其中:西瓜 |
12417 |
0 |
肉 类 |
8857 |
-0.2 |
其中:猪牛羊肉 |
6944 |
1.2 |
禽 蛋 |
4135 |
4.0 |
水产品 |
3125 |
16.5 |
|
|
|
不断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积极探索乡愁富民产业“缙云模式”,开展浙江(缙云)乡愁富民产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创建,已完成了试验区方案的编制。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县土地确权任务已基本完成,签订率达96%。深化全国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全县累计建成205个村级信息服务站,我县作为该项工作全省唯一代表参加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
水利工程建设全力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势头强劲,潜明水库工程建设良好推进,累计完成投资13.58亿元,占总投资的84.6%。农田水利设施完善提升,完成2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中小河流综合治理3.4公里,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576亩,提升12个村1.7万人农村饮水安全,治理低丘红壤治理面积850亩。水土流失治理成效显著,我县被列入8个水土保持重点县之一。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创建工作,完成全县18条河道的美丽河湖创建。全年农业化肥施用能量30805吨,比上年下降4.2%;农村用电量17036万千瓦时,比上年增长9.5%。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102.84亿元,比上年增长12.5%(见图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1.8%,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下降2.3%,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1.2%。
图5 2011-2018年全县工业增加值增速
全年实现建筑业产值43.99亿元,增长20.5%,建筑业增加值14.21亿元,占全县GDP的6.0%,较上年增长2.1%。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业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5.1%。其中:非国有投资增长10.7%,占49.9%;民间投资增长13.6%,占49.9%。基础设施增长77.9%、服务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分别下降1.2%、36.3%。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增长41.5%,其中住宅投资增长110.6%。商品房销售面积29.12万平方米,增长16.2%;商品房销售额31.45亿元,增长26.9%。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0.23亿元,比上年增长12.6%(见图6)。批发业销售额91.38亿元,增长23.7%;零售业销售额102.76亿元,增长17.4%;住宿业营业额0.99亿元,增长13.1%;餐饮业营业额19.61亿元,增长15.0%。
年末已登记商品交易实体市场14个,交易额为14.6亿元。其中,亿元级市场5个。
全年完成进出口总额51.34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其中出口总额50.25亿元,增长13.5%。全年实际利用外资2391万美元,实际利用内资33.8亿元。
图6 2011-2018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其增长速度
六、交通运输、邮电和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7.86亿元,比上年增长2.1%。实现公路货运量599万吨,货运周转量97902万吨公里;公路客运量251万人,客运周转量12888万人公里。铁路旅客运输量101.41万人,增长25.9%,铁路货物运输量82.22万吨,增长20.2%。
全年邮电业务收入3.46亿元,比上年增长4.8%。其中,邮政业务收入0.70亿元,增长7.7%;电信业务收入2.76亿元,增长4.5%。年末全县固定电话用户5.37万户,下降8.2%;移动电话用户42.18万户,增长3.4%。全县常住居民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普及率分别为14.4部/百人和113.4部/百人。年末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数14.17万户,增长13.3%。
旅游发展全面提升,仙都5A创建已通过省旅游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并向国家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58.11亿元,比上年增长20.1%;其中旅游外汇收入140.14万美元,增长62.7%。仙都景区接待游客489.26万人次,增长17.9%;门票收入4292万元,增长20.9%。
七、金融和保险
年末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280.74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年末较年初新增各项存款25.91亿元,比上年多增5.19亿元。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228.77亿元,比年初增加16.02亿元,增长了7.5%(见表2、图7、图8)。
表2 2018年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情况
指 标 |
年末数(亿元) |
比年初增减额(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各项存款余额 |
280.74 |
25.91 |
10.2 |
其中:住户存款 |
185.09 |
19.13 |
11.5 |
各项贷款余额 |
228.77 |
16.02 |
7.5 |
其中:住户贷款 |
134.18 |
14.55 |
12.2 |
非金融企业及机 关团体贷款 |
94.59 |
1.47 |
1.6 |
图7 2011-2018年全县人民币存款余额及其增长速度
图8 2011-2018年全县人民币贷款余额及其增长速度
全年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2.98亿元,比上年增加0.20亿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02亿元;寿险保费收入1.97亿元。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0.74亿元。其中寿险赔款及给付0.20亿元;财产险赔付0.54亿元。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共有普通中学1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职业高中2所、小学42所、幼儿园72所,在校学生分别为23349人、88人、5032人、28899人和12875人。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和升学率都达到100%。全县高考一段上线679名,占全市30.1%,比上年增加22人;高职单考单招共上线415人,上线率达97.0%。
全年专利申请受理数2434件,其中发明538件、实用新型1322件、外观设计574件;专利授权数1329件,其中发明42件、实用新型720件、外观设计567件。全年获得中国创业创新大赛一等奖1项。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共有县级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18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1个,体育场馆7个,剧场、影剧院3个,完成建设文化馆分馆2个、图书分馆1个。县图书馆通过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县博物馆完成展厅布展改造工程。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年共计完成送戏586场、送电影4934多场、送图书38165册,组织文化走亲活动19场。举办“乡村春晚”166场,达到行政村覆盖率64%,居全市第一,创历史新高。
年末全县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医疗机构352家,其中医院11家(公立医院3家),乡镇(街道)卫生院18家,村卫生室222家,诊所96家。年末全县实有床位数1928张。全县卫技人员数2545人,其中医师1031人,注册护士966人,其他医技人员548人。
十、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根据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全县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352元,比上年增长9.6%;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555元,增长8.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71元,增长10.5%(见表3)。
全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568元,比上年增长9.3%。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30452和16944元,增长9.0%和9.2%。
表3 2018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其增幅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8年 |
同比增幅(%) |
||||
全体 |
城镇 |
农村 |
全体 |
城镇 |
农村 |
||
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30352 |
41555 |
19571 |
9.6 |
8.7 |
10.5 |
一、工资性收入 |
元 |
16510 |
22802 |
10456 |
9.7 |
8.5 |
11.4 |
二、经营净收入 |
元 |
5786 |
5964 |
5614 |
7.6 |
8.0 |
7.2 |
三、财产净收入(成本法) |
元 |
3383 |
6258 |
617 |
10.4 |
9.5 |
12.4 |
四、转移净收入 |
元 |
4672 |
6531 |
2884 |
10.9 |
9.3 |
13.5 |
一、生活消费支出 |
元 |
23568 |
30452 |
16944 |
9.3 |
9.0 |
9.2 |
2018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17555人,新增12202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74421人,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为154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5196人,基金累计结余85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2494个,参保人员51695人,基金累计结余4302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60503人,参保率98%,基金累计结余3504万元;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87581人,基金累计结余1100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34682人,基金累计结余181万元。
2018年,结婚登记2600对,与上年同比增长4.9%;离婚登记1067对,同比上升14.1%。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17起,死亡18人,较上年减少15起、9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数3起,死亡3人;道路交通事故数14起,死亡15人。未发生各类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十一、资源与环境
全年全县用电总量17.66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0.9%。其中工业用电12.53亿千瓦时,增长24.0%;居民生活用电3.17亿千瓦时,增长11.8%。全年单位万元增加值能耗上升了7.6%。
扎实开展“浙江省大花园典型县”创建,加快推进大花园旗帜性项目绿道建设,已建成景城绿道22公里、乡村绿道52公里、山地绿道236公里,其中仙都风情绿道被评为全省十大最美绿道。
全年完成美丽林相建设6.8万亩,迹地更新1515亩,平原绿化666亩,完成中幼林抚育2.4万亩,四旁植树20.1万株,林地保有量12.14万公顷,林木蓄积量年增34.59万立方米。
新造油茶基地1072亩,新建香榧基地800亩,香榧育苗59亩,新建林间道80公里。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8.9%。
全年全县平均气温为18.3℃,与上年相等。全年降水量1387.7毫米,比上年减少了90.1毫米。全年日照总量为1504.3小时,比上年增加77.6小时。
全年水资源总量9.63亿立方米,比上年下降22.5%。全年总用水量10534万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5%,其中:生活用水1958万立方米,农业用水6436万立方米,工业用水1546万立方米,分别比上年下降1.0%、下降6%和下降7.1%。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相关数据除县统计局直接统计外,均来自相关职能部门。
(2)全县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均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口径计算。
(4)居民收入数据,由国家统计局缙云调查队根据国家的调查方案,通过抽样调查结果所得。
(5)城镇人口比重指常住城镇人口占全县总常住人口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