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6418068/2019-4590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新碧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9-05-21 |
文号: |
缙新工委〔2019〕19号 |
关于印发《新碧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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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05-21 10:45:39
文章来源:
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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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各行政村: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我们制定了《新碧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现将《新碧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新碧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 中共缙云县新碧街道工作委员会 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5日 附件:新碧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docx 附件:缙新工委〔2019〕1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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