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初中、小学:
根据《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治理切实维护中小学正常招生秩序的通知》(浙教基〔2017〕124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9〕3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等文件精神和我县教育承载能力(校舍、师资、设备、经费、生源等实际情况),编制2019学年中小学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
1.小学:小学一年级招收年龄为 6周岁学龄儿童。计划招收 134个班、5610名新生(具体见附件1)。
2.初中:2019年小学毕业生5041名。计划招收七年级117
个班、5780名新生(具体见附件2)。
二、招生意见
各初中、小学严格按照以下意见规范招生、阳光招生。
(一)招生原则
1.“依法保障”原则。依据《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切实保障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2.“分类分批”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要比较入学对象的条件,采用分类分批录取、空额抽签的办法。
3.“免费免试”原则。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公办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谈)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4.“公开公平”原则。实施阳光招生。依规和依程序操作,力求公平公正,各学校按规定公示招生细则和录取信息。
(二)入学条件
1.凡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均须在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近入学。严禁各小学招收不足学龄的儿童入学。
2.具有本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的学区初中就近入学。
3.符合在我县就读条件的其他适龄少年儿童。
注: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者须经镇乡(街道)政府或县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批次
普通初中、小学
第一批: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为今年6月1日前)。
第二批:国家、省市县政府规定要解决以及有相关协议须解决的对象,如烈士子女,驻缙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监护人在学区内),华侨归侨子女(监护人在学区内),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上年度纳税在300万元以上企业法人代表子女,重大招商引资项目(1亿元以上)的投资人子女等。
第三批:(1)因父母工作调动,学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随迁子女;(2)父母有学区内合法住宅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今年6月1日前取得住宅房产,以房产证为准)。
若前两个批次录取后的余额第三批次不能全部录取,则第三批次通过抽签办法来录取。
务工人员子女定点学校
务工人员子女定点学校按普通初中、小学批次招生之后所留的空额,再按以下批次招生:
第一批:引进的高级技工子女,上年度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和高级管理人员子女等。
第二批:符合《缙云县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子女就学暂行管理办法》(缙政办发〔2009〕71号)规定条件(至少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具有务工合同或工商执照;二是在我县务工或经商、交纳社会保险均在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或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 外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将实行居住证积分入学政策(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若一个批次不能全部录取,则该批次通过抽签办法来录取。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在定点学校无法容纳的,由教育部门尽可能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四)报名办法
1.小学新生:根据各学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学区内适龄儿童随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根据划定的学区,分别到相应小学报名点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父母在学区范围购买具有合法产权的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还须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国家、省市县政策的对象须提供具体证明材料。
(1)烈士子女需缙云县民政部门证明;
(2)驻缙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需缙云县人武部证明;
(3)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华侨归侨子女需缙云县台办或侨办证明;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需缙云县人才办证明;
(5)上年度纳税在300万元以上企业法人代表子女(普通中小学);上年度纳税在100万元以上企业法人代表和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务工人员子女定点学校)需缙云县经信局证明;
(6)重大招商引资项目(1亿元以上)的投资人子女需缙云县招商局证明;
(7)异地转移安置户的直系子女需缙云县农办证明。
2.初中新生:根据各学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学区内户籍的小学毕业学生,随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登记报名。父母在学区范围购买具有合法产权的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还须提供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国家、省市县政策的对象须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同上)。
3.进城务工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定点学校报名须填写《缙云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预报名登记表》,提交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登记表中规定的如社会保险、身份证、居住证等证明原件、复印件。若以不当手段提供假冒证件的,将取消该校录取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招录要求
1.加强招生工作领导。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教育科科长,监审科科长,学校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科,负责统筹协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日常工作。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和入学资格审查小组。要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建立审核监督、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按程序招生。
2.各校制定招生细则。各中小学根据县教育局、县发改局联合下发《缙云县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制订具体的招生操作细则,学校招生细则应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录取办法、公示办法、监督办法等。实验中学、壶滨初中、东渡初中、新碧初中、缙云二中;实验小学、紫薇小学、水南小学、实验二小、湖川小学、新建小学、舒洪小学等招生热点学校须在招生报名前将《招生细则》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3.严格按照程序招生。各学校招生应严格按招生计划、入学条件分类分批次招生,优先确保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未经审批同意不得变更招生计划,不得擅自增班扩班,实际招生数少于核定班额的自然核减班级数。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入学。
各招生热点学校须严格按“报名登记—学校审核—预录取—公示7天—报县教育局复核—对外公开发布正式录取名单”等程序进行。招生细则、每批次招生录取名单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严禁义务教育段学校有偿招生和变相有偿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与入学有关的考试、面试。
4.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学校招生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招生简章》应通过在学校门口、社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等形式,向学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家长公告招生信息。各校每批次预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应在校门口、招生公示栏等处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学校和县教育局分别设立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县教育局咨询电话: 3144391,3122201(教育科)。投诉电话: 3140615(监审科)。
附件:1.2019学年缙云县小学招生计划表
2.2019学年缙云县初中招生计划表
3.缙云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登记表
缙云县教育局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
2019学年缙云县小学招生计划
学校 | 计划班级 数 | 计划学生数 | 学区范围 |
实验小学 | 13 | 585 | 县城老城区东至朝晖路,南至好溪,西至大桥西路皮革厂区域 |
紫薇小学 | 9 | 400 | 县城朝晖路以东区块 |
水南小学 | 6 | 270 | 水南社区、风景山社区、水南村、洋潭头村、状元村 |
城北小学 | 2 | 70 | 城北片 |
碧川小学 | 6 | 270 | 碧川、黄碧街、碧虞、姓尚、麻村、底岙、早宅、大陆、泉塘、泗山、后井、下庄、坑底、后坑、下东山、梅溪 |
下小溪小学 | 3 | 120 | 上小溪村、下小溪村、新康村、新西村及园区部分民工子女 |
马渡小学 | 2 | 90 | 马渡村、原宅基村、原应刘村、原外堰村及新碧工业园区务工子女 |
实验二小 | 9 | 405 | 高潮、工联、农兴、中兴、新和、新民、新范、胡宅口自然村、姓汪、和联、吉安、双丰等村 |
团结小学 | 4 | 180 | 团结村、明新村、陇东村、赤羊村、苍源村、括苍村及水碓坑、后辽自然村,以及根据180名招生限额数内尚有空额可招收的符合条件的壶镇镇范围内的务工子女。 |
宫前小学 | 1 | 40 | 宫前村、沈宅村、流陶村、宝坑村 |
湖川小学 | 6 | 270 | 湖川、应庄、陶滩、元古、上田、塘川、石龙、曹坟、和睦、美里、五丰、牛江、雅化路等村 |
南顿小学 | 2 | 90 | 南顿、好溪、 李庄、高陇、青川、下项、大山 |
上王小学 | 1 | 45 | 上王村、北山村、中王村、杭川村、向阳村 |
坑沿小学 | 1 | 45 | 坑沿村、山河村(西山沿、驸马、云岭)、苍山村、杭川村(新兴)、部分务工人员子女。 |
白竹小学 | 1 | 20 | 西施村、旸村村、白竹村、新城自然村、杨桥头村、心畈村、潜陈村、上东岸村、双溪村、金村村、李坑口村等。 |
左库小学 | 1 | 45 | 金竹村、潜明村、松岩村、左库村、下潜村、左 库工业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
唐市小学 | 1 | 20 | 八桥、和美、唐市、龙溪、岩背、岩下 |
新建小学 | 7 | 315 | 新建村 洋山村 韩畈村 宏坦村 溪南村 居委会 |
笕川小学 | 3 | 120 | 新建镇笕川(笕川、前朱)、和源(大筠、王路、迎祥、川石、三马东)、五云街道三都村(梅溪、西岩) |
河阳小学 | 2 | 90 | 新联、新合、河阳、七甸、八甸、夏家畈、八都、新川、新长川村 |
凝碧小学 | 1 | 45 | 凝碧片 |
葛湖小学 | 1 | 40 | 新湖村、杨公桥村、溪东村、新建镇务工人员子女 |
丹址小学 | 1 | 10 | 新建镇原双川乡包括丹址.周岭.鱼川.雪峰四村 |
舒洪小学 | 5 | 225 | 舒洪镇 |
大洋小学 | 3 | 135 | 大洋镇 |
大洋小学 木栗点 | 1 | 35 | 木栗片 |
东渡小学 | 4 | 180 | 东渡镇东渡管理区和五东工业功能区务工子女 |
长坑小学 | 2 | 80 | 长坑各行政村(原长坑乡) |
兆岸小学 | 2 | 60 | 东渡镇兆岸村、天马村、白龙岗村、小仙都村 |
方川小学 | 1 | 30 | 方川片 |
东方学校(小学) | 3 | 135 | 胪膛、东方、辽山、深渡、前金、长兰、四方7个行政村片区 |
靖岳小学 | 1 | 40 | 靖岳、马石桥村两个行政村片区及外来务工子女 |
岱石小学 | 1 | 20 | 周升塘、横塘岸、岱石及外来务工子女 |
大源小学 | 1 | 45 | 大源镇 |
七里小学 | 3 | 135 | 天寿、七里、黄村畈、金弄、杜塘、新都、黄塘头村 |
七里小学 黄店教学点 | 1 | 45 | 黄店、万松、邢弄、杜村、周弄村 |
七里小学 大园教学点 | 1 | 45 | 大岩脚、大园、竹余、型坑村 |
前路小学 | 1 | 45 | 前路乡 |
三溪小学 | 1 | 35 | 三溪乡 |
溶溪小学 | 1 | 45 | 洪坑桥、新西坑、岩门、田洋、大雅畈、陈村、花楼山雅江、大黄、山坑、石上 |
双溪小学 | 1 | 45 | 双溪、南源、上周、周扎、东里、姓潘、越王山、塘孔 |
章村小学 | 1 | 25 | 胡源乡章村村及下属自然村、茶源、茶川 |
胡村小学 | 1 | 35 | 胡村、上坪、榧树根、柘岙口、蛟坑村 |
方溪小学 | 1 | 15 | 方溪乡 |
石笕小学 | 1 | 35 | 石笕乡 |
仙都小学 | 2 | 90 | 仙都街道 |
培智学校 | 1 | 10 | 全县智力残疾儿童 |
文泽学校 | 1 | 45 | 新碧街道外来民工子女 |
文泽学校杨梅园校区 | 1 | 45 | 壶镇镇外来民工子女 |
白云山武术学校(小学) | 1 | 15 |
|
瑞杰实验学校(小学) | 6 | 240 |
|
全县合计 | 134 | 5610 |
|
附件2 :
2019学年缙云县初中招生计划
学 校 | 计划班级 数 | 计划学生数 | 学 区 范 围 |
实验中学 | 20 | 1000 | 南至好溪,西同实验小学范围,东至县城新区,包括镇东、周村、官店、名山、双龙、下双龙、船埠头及鼎龙小区异地转移对象直系子女 |
新碧初中 | 12 | 600 | 新碧片、城北片、马渡、宅基、三都,以及新建镇、新碧街道、仙都街道三地的务工人员子女 |
盘溪中学 | 10 | 500 | 舒洪镇、大源镇、双溪口乡、溶江乡、胡源乡及五地的务工人员子女 |
缙云二中 | 10 | 500 | 实验中学学区外的县城其它区域、七里乡、仙都街道以及五云街道、五东园区务工人员子女 |
壶滨初中 | 13 | 650 | 苍源、括苍、宫前、吉安、双丰、和联、陇东、明新、赤羊、高潮、中兴、新范、新和、工联、农兴、新民、团结、南顿、姓汪、沈宅、胡宅口自然村、好溪自然村、水碓坑自然村、后寮自然村、流陶自然村、宝坑自然村、前路乡 |
湖川初中 | 12 | 600 | 八桥、白竹、北山、苍山、杭川、李庄自然村、和美、和睦、青川下项大山自然村、湖川、金村、金竹、坑沿、联丰、龙川、龙溪、潜陈、潜明、山河、上东岸、上王、双溪口、唐市、桃源(水碓坑后寮除外)、西施、下潜、心畈、岩背、岩下、杨村、杨桥头、应庄、左库,三溪乡以及壶镇镇务工人员子女 |
东方初中 | 4 | 200 | 东方镇及务工子女、三溪乡 |
新建中学 | 14 | 700 | 新建、洋山、宏坦、韩畈、河阳、八甸、七甸、新合镇南片、双川片、笕川、和源、新联、红锦、茭岭、凝碧、新长川、新川 |
东渡初中 | 11 | 550 | 东渡镇 方溪乡 石笕乡 |
大洋学校 | 3 | 150 | 大洋镇 |
白云山武术学校(初中) | 1 | 15 |
|
瑞杰实验学校(初中) | 7 | 315 |
|
全县合计 | 117 | 57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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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缙云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预报名登记表
预报名学校 序号
基本 信息 |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码 |
| ||
既往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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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 务工 单位 |
| 合同或执照开始时间 | 年 月 | |||
母亲姓名 |
| 务工 单位 |
| 合同或执照开始时间 | 年 月 | |||
户籍地址 | 省(市、自治区) 县(市、区) 乡(镇、街道) | |||||||
现居住地址 | 缙云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 路 号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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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条件 佐证 材料 | 1.户口本( )临时居住证( ) 房产证( )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 )。 2.劳动合同( )营业执照( )。 3.社会保险已交的证明材料( )。 4.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 (有以上材料的打“√”,复印件按顺序附后) | |||||||
学校 初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教育局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意: 1.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学校必须优先保障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2.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在定点学校入学。
3.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校尚有空余学额情况下,到暑期方可中途转入我县就读,除提供上表材料外,还需提供转学证明、入学情况等材料。
4.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籍还有监护人的,学校不得接收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