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寄递业存在的问题
(一)从行门槛低,漏洞频现。大量快递分(子)公司、挂靠(加盟)公司和代办点在城乡各处随意设点。这些加盟公司为更大范围地占有市场份额,节约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一般通过“租民房+电脑+电话+电动车+工商营业执照”即可开业,有的快递网点连工商营业执照也没有,至于三防设施、安检设备、消防器材几乎为零。正是由于这些问题,往往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贩运毒品。二是因劳资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三是通过物流、寄递渠道实施恶性犯罪。四是通过物流渠道运送非法出版物。五是通过物流渠道运输违禁品。六是物流场所内因“黄赌毒”、黑恶势力引发的刑事、治安警情高发,等等。
(二)人员流动性强,监管缺失。目前,物流、寄递行业涉及多个环节,从业人员数量庞大,且流动性很强。许多企业的内部管理较混乱,流动人员频繁出入,企业经营者不掌握也不关心员工的真实情况,发生员工涉及案事件后往往无法向侦查部门提供有效信息。目前落实的寄递业“实名制”,要求客户寄快递时出示身份证,开包查验,核实寄递物品并录入系统。但实际操作中,存在寄件人不愿意、未携带,快递员嫌麻烦、耽误时间等情况,制度落实不彻底、不到位,主管部门难监管。
(三)从业不规范,法律意识弱。法制宣传基础薄弱缺乏对相关经营者、员工进行危险品、违禁品识别的技能培训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重视安检工作,行政管理部门即未对此有明确要求,也没有在物流企业集中的货运站场投入专门用于安检的设备,通常都是直接投递。
二、当前寄递业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一)从业资质鱼目混杂,自我约束形同虚设。目前,辖区共有寄递企业15家,网点24家,多以加盟制、承包区、挂靠式等经营模式为主,呈现“小而乱、多而杂”格局,往往报刊亭、零售店都摇身一变成了寄递网点,造成部分寄递企业没有合法经营资质,甚至以挂靠方式经营。在实地暗访中发现,许多知名寄递连锁企业因业务量庞大、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致使收寄验视制度形同虚设、寄递安检设备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如圆通、申通等较为知名的企业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大大小小的漏洞与隐患。
(二)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正规的专业性培训。众所周知,寄递员的收入与揽件、寄件数量相挂钩,在利益的驱使下,从业者一味追求多揽件、多寄件,进而在收寄过程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收寄关这一关键环节把不牢,实名收寄制度“名存实亡”;更有甚者,直接私拆、甚至偷换盗取快递包裹,或将寄递包裹上记载的公民个人身份信息打包售卖,给公民经济、个人信息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寄递从业人员受教育程度偏低,流动性大,缺乏系统、正规的专业性培训,且高技能、对口专业人才匾乏,大部分从业人员为初高中学历,造成平台系统不会录入、机器设备不会使用等现象较为普遍。
(三)监管能力有所缺失,监管职责标准不明。监管力量薄弱,安全形势严峻,寄递监管信息化程度不高,尚未形成寄递业服务立体化监管网络,并且邮政主管部门对于公安机关抄告或移交的案件处罚标准及幅度较小,不能起到震慑作用。针对寄递行业迅猛发展,国家也相继出台《邮政法》《关于加强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寄递渠道治安检查工作规定》及《寄递渠道反恐怖工作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但与行业发展还存在一定差距,缺乏具体细化的监管职责分工,造成对物流寄递业生产经营缺乏行之有效的约束。造成部分寄递企业对公安机关整改要求不当回事,整改情况不甚理想。同时,公安机关在寄递业管理中唱“独角戏”的现象较为严重,难以切实担负起寄递业管理职责。
三、加强寄递行业治安管控工作的对策
(一)以常态检查促管控,规范市场健康发展。公安机关应当发挥主观能动性,迎难而上,倾力推进寄递业管理工作。以常态检查促管控。加强寄递物流行业特别是无证“黑网点”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派出所每周一查,治安大队每半月抽查、每月召开专题联席会议、每两月进行全行业通报、每季度重新核查寄递企业底数的常态检查机制,联动邮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督促各项工作执行到位,堵塞管理漏洞。按照《邮政法》规定,考核快递公司是否合格主要必须满足两个硬性指标。一是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注册资金要求。二是员工职业资格证。快递公司员工必须持有快件派送和快件处理两种证书才能上岗。建议有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上述标准对寄递企业进行检查,凡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予以取缔,并加大对非法寄递公司及责任人的查处力度,规范市场健康发展。
(二)以打击促管控,确保寄递渠道安全。加大对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制刀具、毒品等案件线索的摸排力度,切实做到了逢疑必查、深挖源头,始终保持了对利用寄递渠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打的高压态势。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固定证据,通报邮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落实惩治措施。同时,立足公安本职,严厉打击邮件快件中藏匿、夹带或者故意交寄禁限寄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寄递渠道绝对安全。督促寄递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动态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自查自纠;继续严格落实实名收寄和验视制度,对寄往北京的邮件、快件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坚持“谁收寄、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实名收寄验视责任;进一步强化过机安检措施,邮件、快件全部实行100%过机安检并粘贴“已安检”标识,对发现的可疑邮件、快件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安全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以协同作战促管控,健全行业标准体系。公安、邮政、交通等部门要强化对业主的法律知识宣传与培训,提高业主对物流犯罪危害的认识;让业主知法、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物流行业识别和预防犯罪的能力;同各物流企业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做到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同时落实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推行持证上岗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寄递业点多、线长、面广,整治难度大,且易反弹。同时,寄递业整治不是公安机关的“家事”,仅靠公安管理难以实现。坚持群防群控,整合执法力量,形成各部门同步响应、主动协作、联管联动的集约执法工作模式。明确相关职责,规定寄递行业每月不定时进行集中清查,各主管部门按照自身职责实际,主动开展常态化巡查与抽查活动。要求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寄递企业的日常监管,主动作为,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管理法律政策,落实收寄验视、实名登记等制度,发挥好在规范市场行为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共同肩负起寄递行业整治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