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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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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作出全县首例撤销公司变更登记决定
索引号: 094515653/2019-27748     发布机构: 缙云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9-08-08 00:00:00

近日,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辖区内某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仿冒签名骗取工商登记,其中包括多次股权转让,该行为严重侵害股东利益。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该案进行专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自201529日起多次伪造了某股东在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书材料上的签名,在登记部门处骗取了四次公司变更登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撤销该公司以上四次变更登记。据悉,该案属于全县首例直接由县市场监管局受理调查并决定撤销公司变更登记的案例,本次撤销登记决定为当事人挽回了数十万元的经济损失。

今年6月,为切实维护商事登记的权威性和改革成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撤销冒名登记工作,一方面加强登记审查力度,减少冒用他人信息和签名等骗取登记行为的发生。工作人员在严谨的形式审查过程中,对心存疑虑的材料及时启动审慎审查程序。并在受理过程中,严肃告知经办人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后果,筑好遵纪守法的心理防线。另一方面,积极应对群众的诉求,审慎作出撤销决定。局经检大队专设投诉受理人员,案件受理后,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提供的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实事的证据材料,在调查过程中,根据需要及时征询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意见,避免撤销登记造成企业不必要的损失和公共利益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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