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缙云县司法局党组文件
缙司党〔2019〕6号
中共缙云县司法局党组
关于张鸥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鉴于机构改革、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张 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舒洪司法所所长职务;
楼 静同志任政治处副主任(正股),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华东同志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免去基层工作管理科长职务;
王挺全同志任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免去法制宣传教育科(法制培训中心)科长(主任)职务;
江 泓同志任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科长职务;
卢连会同志任政策法规科科长,免去律师管理科科长职务;
李伟为同志任行政执法监督科科长,免去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职务;
曹子秋同志任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免去行政审批服务科长职务;
叶丽斌同志任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副科长,免去复议应诉科副科长职务;
施晓伟同志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免去基层工作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刘晓佳同志任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免去五云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麻永伟同志任舒洪司法所所长,免去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麻孟飞同志任五云司法所所长;
陶志光同志任壶镇司法所所长;
朱 坚同志任东渡司法所副所长;
刘盛霞同志任五云司法所副所长,免去壶镇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蒋定欢同志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陈江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施 韵同志任新碧司法所副所长;
吕佳励同志任新建司法所副所长;
麻聪聪同志任壶镇司法所副所长;
应兆云同志任舒洪司法所副所长;
樊镇敏同志任东渡司法所副所长;
免去严盾安同志新建司法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叶桂仁同志新碧司法所所长职务。
中共缙云县司法局党组
2019年9月9日
抄送:丽水市司法局、县人大办、县委办、县政协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缙云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