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房顺序号产生
选房顺序号由住房保障管理系统随机生成。选房顺序号产生过程,将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局机关纪委等公信力代表现场全程监督,按保障家庭人数随机生成一居室、二居室选房顺序号。选房顺序号产生后,在缙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配租选房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配租选房规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为确保选房现场秩序,每户保障家庭只能推荐一名代表(一般为户主)进入选房区选房。
(二)保障对象或被委托人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入场签到,由工作人员对其资格进行验证。
身份验证需提供材料:由本人参加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参加的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
(三)选房根据不同居室分组进行。
选房时,叫到号的保障对象点击“选房按钮”由住房保障管理系统随机生成6套符合保障对象申请条件的空置房源(当剩余房源不足6套时按实际房源数生成),房源信息包含:小区名称、幢号、单元号、门牌号、建筑面积、附属用房号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由保障对象从中选择。选房时间原则上为每人2分钟,选房只能选定一套,选定后不得更改。选定房屋后需经工作人员确认,并签订《选房确认单》,方能生效。
(四)选房开始后,对每个选房号叫号三次,如无人应答,则按顺序号呼叫下一选房号继续选房。迟到者到达现场后其选房顺序放在本次最后进行选房,迟到者两人以上按原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选房。抽签选房结束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轮候资格。
(五)如因房源不足未能选到符合该户申请条件住房的,实行轮候制度。轮候名单经保障对象本人或被委托人签名确认后,由缙云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封存保管。有新增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后,优先通知轮候的保障对象选房(选房顺序按本次排序依次选房)。
其中,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轮候对象,在轮候期间实行货币补贴,按季度发放租赁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缙政发〔2010〕63号规定执行。
(六)选房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局机关纪委等共同参与现场监督。
三、其他事项
符合配租条件的保障对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本次保障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没有特殊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的;
2.参加选房但拒绝选定住房的;
3.已选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4.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的;
5.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的;
6.其他放弃入围资格的情况。
咨询电话:0578-3122998 (县建设局住房管理科)
0578-3123780 (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缙云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
缙云县中心城区建成区范围
1.五云街道
镇中社区、水南社区、北门社区、风景山社区、朝晖社区、新城社区、建设村、水南村、中心村、丹阳村、东门村、三里街村、杜桥村、状元村、西寮村、镇东村、官店村、船埠头村、下双龙村、周村村、洋潭头村、名山村。
2.新碧街道
福康村、黄碧街村、上小溪村、下小溪村、新康村、姓尚村、黄碧虞村、黄碧村村、新西村。
3.东渡镇
东渡村、兰口村、雅村村。
4.七里乡
七里村、金弄村。
仙都街道建成区范围
铁城村、鼎湖村、田村村、前湖村、下洋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