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是主管全县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1.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路、水路相协调的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有关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3.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参与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及相关业务、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行业管理,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5.负责指导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路政、运政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干线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公路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6.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指导交通建设融资平台和融资机制的建设。
7.负责全县交通战备日常工作,拟订全县交通战备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和措施;负责制定全县交通战备建设规划;负责拟订全县战时交通保障计划;指导编制重点线路、目标的战时保障方案;配合部队做好军事行动中的交通保障工作。
8.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进步,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2.缙云县公路管理局
3. 缙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9,964.7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16844.62万元增加3120.16万元,增长18.5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收入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030.6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3,56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892.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68万元),占收入合计90.22%;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469.79万元,占收入合计9.7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52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2.41万元,占18.05%;项目支出12,723.91万元,占81.9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794.6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68.82万元增加3825.8万元,增长38.38%。主要原因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收入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34.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6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58.29万元增加3275.83万元,增长34.2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34.12,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92万元,占0.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2.35万元,占0.3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12,690.31万元,占98.88%();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0.54万元,占0.2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27.32万元,支出决算为12,834.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3%,主要原因是年中有项目资金追加收入,追加支出。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0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增发工资。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离休干部工资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在职干部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6.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在职干部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 40.6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在职干部职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25.3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4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余资金结转使用。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本级及局下属事业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 1806.4 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07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余资金结转使用。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路局、运管局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018.9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01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通过省转移支付资金追加资金,主要用于交通建设养护含项目前期、国省道路面大中修、农村公路大中修、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国省道日常管养、国省道小修保养、农村公路养护、港湾式停靠站、客车村村通攻坚行动资金等项目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城市公交的补贴。2018年年初预算为89.4万元, 2018年支出决算为12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通过省转移支付资金追加资金39.62万元,主要用于缙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城市公交的补贴。
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2018年年初预算为 544.3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44.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只有一个项目,年中无项目追加。主要用于缙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出租车的补贴。2018年年初预算数94.2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4.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只有一个项目,年中无项目追加。主要用于缙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出租车的补贴。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2000.4万元, 2018年支出决算为3064.4万元,完成预算的153.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通过省转移支付追加资金。具体为:1900万元用于缙云县42省道潜陈至壶镇改建工程、88.4万元用于窄路基路面工程、12万元用于S219省道至苏宅联网工程;836万元用于缙云县金谷至方溪道路工程、193万元用于农村公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5万元用于东溪停车休息区项目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 2018年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通过省转移支付追加资金。主要用于缙云二桥修复。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4.71万元,2018年决算为3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0.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42.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77.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8,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668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8万元,支出决算为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1%。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8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减少公交车的补贴,追加了争取资金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公路财产保险、公共自行车运行管理费、县城乡镇至建制村客运班车考核补助项目等。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0.8元,支出决算为89.58万元,完成预算的80.85%,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业务招待费支出数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0万元相比,无增加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4.22万元,占71.69%,与2017年度66.31万元相比,减少2.09万元,下降4.3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36万元,占28.31%,与2017年度36.39万元相比,减少11.03万元,下降30.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上年对比无增加减少。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都为0万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73.6万元,支出决算为6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数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4.2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局下属单位公路局、运管局人员开展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7.2万元,支出决算为2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1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来缙、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来局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协调工作等公务活动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20批次,累计3,204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外、境外来宾接待工作。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住宿费、日常伙食费、宴请费、交通费、赠礼等;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来缙、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来局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协调工作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接待3,204人次,42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7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137.56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25.8%。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及缙云县金谷至方溪道路工程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车购税资金全年预算数1900万元,执行数为19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桥梁:双龙大桥、双溪口大桥、石龙桥主体工程已完成;上东岸大桥、三口塘大桥下部结构完成约80%;
隧道:潜明隧道开挖支护、二衬和水泥路面已全部完成;双溪口隧道左洞全长1616米,已开挖贯通,完成二衬1574米,水泥砼路面710m。右洞全长1576米,完成二衬1474米,水泥砼路面671m。
路面:已经完成K45+000到终点K48+825.206段路面施工;剩余K33+040~K45+000(白竹连接线K0+000~K0+685),全长12.645km的路面施工招标工作已在2019年1月9日完成,中标单位为浙江八达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6756.3452元,工期275天。
(2)质量指标。本项目积极开展“品质工程”、“质安文化进工地”以及创建“美丽班组”等活动,严格工程质量把关,发生质量问题及时落实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3)时效指标。本项目于2016年11月21日开工建设,计划工期36个月。目前的建设进度基本与预计工期的完工时间一致。
(4)成本指标。2015年完成投资13000亿,2016年完成投资13500万元,2017年完成投资24700万元,2018年县政府安排投资2.5亿元,实际完成投资实际完成投资2.93亿元,完成量为年度计划投资的117%;项目累计完成投资94293万元。工程总体形象进度已达84.3%。
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建设,符合我省省道干线公路网布局调整规划以及丽水市、缙云县公路建设规划,对完善区域公路网络,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旅游业的发展和统筹城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2)社会效益。原42省道壶镇至潜陈段弯急、路窄等级低,壶镇镇区段街道化严重,公路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较低,已不适应沿线社会经济发展和交通量增长的需求,42省道沟通了缙云县北部的大部分乡镇,是连接磐安与缙云两县的主要公路,同时也是磐安、缙云两县境内连接诸永高速公路、台金高速公路的主要公路。
(3)生态效益。本项目的建设进行了严格的环保审查和水保环评生态保护工作,于2016年2月,获得浙江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并于2017年4月,委托浙江中冶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42.76hm²,包括项目建设区109.17hm²,直接影响区33.59hm²。
(4)可持续影响。本项目作为好溪水利枢纽工程的配套工程,在潜明水库建成蓄水后将淹没原42省道部分路段,因此,需要在水利枢纽工程蓄水前建成通车。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不但可以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还可以加强周边县市交流沟通,扎实推进“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学”的和谐美丽好缙云。
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目前还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亡人事故,工程建设质量控制严格,项目进度与工期基本一致,预计可以在工期内完成所有建设任务。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因环保问题,难建沥青临时拌和场地影响工程进度;二是35省道至聚贤路口五线下地管线已埋设,五线下地费用参照330综合整治工程,五线单位因费用问题,目前还未完成。三是壶镇镇安置区块及青渠、京渠改造工程与42省道3标部分路段施工相互重叠,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42省道3标K43+000-K44+300段已成型路基损毁严重,造成该段路基顶面坑凹、积水、泥泞,翻浆等现象。截止到目前,该工程大量原材料及弃方堆放在42省道路基上,且部分工程尚未完工,影响42省道3标完成路基的交验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造价,采用外购的形式到邻近地区购进沥青;二是征迁科加强与五线单位的沟通和协商,根据工程实际早日商定五线下地费用; 三是指挥部加强与壶镇镇沟通协调,要求相关施工单位修复损毁路基,早日完成该段路基交验工作。
缙云县金谷至方溪道路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部车购税资金全年预算数为836万元,执行数为8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
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桥梁:梨仓桥完成除桥面系以外的施工;后坑桥完成除8#桥台及7#桥墩外的下部结构施工;深坑桥完成除5#桥台外的下部结构施工。
隧道:大仓山隧道已贯通,隧道路面基层已全部完成,二衬累计完成2895m,二衬完成占比97%;深坑隧道全断面开挖支护累计完成1290m,完成占比89%,二衬累计完成1042m,完成占比72%。
路面:已基本完成明线段的路基施工。
(2) 质量指标
本项目积极开展“品质工程”、“质安文化进工地”以及创建“美丽班组”等活动,严格工程质量把关,要求本项目完工验收时质量符合优良标准。
(3)时效指标。本项目于2017年3月16日开工建设,计划工期29个月,于2019年11月29日完工,目前的建设进度基本与预计工期的完工时间一致。
(4)成本指标。2017年完成投资15370万元,2018年完成投资22630万元。
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建设将缩短方溪至缙云县城距离,连通与大洋镇的交通,有利于进一步开发旅游资源、完善方溪乡镇规划,促进沿线区域经济社会、旅游业的发展和统筹城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
(2)社会效益:本项目贯彻落实了浙江省“5411”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消除了“交通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构建“四大交通走廊”,完善区域路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同时对缙云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具重要意义。
(3)生态效益:本项目的建设缩短了沿线乡村与县城的行车时间,减少了车辆的能源消耗以及尾气的排放,同时沿线的绿化配套设施提升了该区域的生态水平。
(4)可持续影响:本项目的建设改善了沿线区域的出行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不但可以提高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还可以加强周边县市交流沟通,扎实推进“产城融合,城乡一体”。
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目前还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质量事故,为项目的完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本项目之前关键线路为深坑桥-深坑隧道-后坑桥-尾部深路堑,按计划需要先完成尾部深路堑进行一期开挖18万立方米(深坑隧道同步开展施工),再在深路堑部位设置深坑桥、后坑桥预制T梁梁场,优先架设后坑桥预制T梁45片,待深坑隧道贯通后将预制好的T梁依次通过后坑桥、深坑隧道运输至深坑桥现场进行架设,整个线路互相影响,各单位工程环环紧扣。二是项目开始后,由于受到了政策处理难度大、施工用电接入现场晚、施工便道修建长度长难度大等因素影响导致深坑隧道进展较为缓慢,尾部深路堑开挖开始时间之后,进而影响到项目工期存在滞后风险。
下一步改进措施:指挥部充分利用EPC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优势,经研究后将深坑桥由预制T梁变更为现浇箱梁施工,并迅速组织设计力量,派桥梁专业骨干设计人员常驻现场迅速完成该变更的出图、评审工作,目前该施工节点正有序进行施工。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1.31万元减少23.3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新增向上争取项目工作经费可拼盘其他费用支出,部分交通行业管理经费结转待下年支付。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交通局本级及下属公路公路局、道路运输局共有车辆3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巡查、机械作业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