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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市场监管局“三个减”深入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
索引号: 094515653/2019-27754     发布机构: 缙云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9-09-03 00:00:00

为了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营造更优营商环境,缙云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省局出台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食品经营许可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市监食通〔2019〕4号),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经营许可新系统,通过“减材料、减时限、减流程”,持续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

一、减审批材料。一是精简申请材料,对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设施设备等申报内容进行整合,页数从原先的十多页缩减为五页,增加了网络数据共享功能,直接通过部门内部系统对接采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大大提升了便利程度。二是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推进申请人网上申请证照、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电子归档,实现证照联办全程无纸化、零见面审批。三是免登遗失公告,许可证遗失补办由申请人提交遗失声明,不再提交县级以上媒体刊登的遗失公告。

二、减许可时限。一是缩短办理期限。除当场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当场发证外,其他食品许可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延长10个工作日缩短至 5个工作日。二是扩大当场办结的实施范围。新申请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的,自愿接受评审且通过评审的直营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门店新开办许可和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变更、延续许可,这三种情形材料齐全并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符合发证条件的,当场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是缩短核查期限,符合“最多核一次”的,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允许当事人对一般性不符合要求数量小于40%的承诺整改后当场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减审批流程。一精简环节流程,由旧系统的十一段式审批流程缩减为受理→(核查)→审核→发证(三段式或四段式)的审批流程,直接减少了群众的办事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鼓励提前核查介入,加强部门间科(所)联系,共同研讨出用“最优的审批流程”创造出“最高的审批效率”。需“最多核一次”或多次核查的经营者,建议提前介入指导检查,不仅为经营者在装修上提供最优的指导,更让经营者从受理到发证实现一次性办理。

下一步,缙云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文件,科所联动,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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