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缙云县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B类问题销号公示
索引号: 757089545/2020-36152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0-01-14 00:00:00

   我县根据市长江办的部署要求,对全县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大排查,对照目录共排查出8大类11

项74
个具体问题。其中静岳大桥左右岸、灵威萤石污泥问题被归为B类问题,上报至国家长江办。该问题已于2019年12月30号上报销号;于2020年1月8日上午,县销号验收会议上,通过销号验收。根据“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B类问题核查销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情况公示如下:

   通过前期排查,静岳大桥处好溪左右岸有大量废料堆,好溪沿岸的缙云县灵威萤石矿业有限公司污泥现场存量超过1万吨,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隐患。县水利局和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执法人员多次到现场检查,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对存在问题责令整改。截至2019年12月30号,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销号台账见附件。

   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反映公示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0年1月15日起到1月23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3121369。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2020年1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