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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67112537/2020-4778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县行政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0-10-14
文号: -
关于做好缙云县年度改革任务智能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04 11:33:00 文章来源: 缙云

县属各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推动《2020年缙云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放管服”工作要点》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按照政府数字化转型以及市委深改委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建立“常态化抓督察,全过程抓评估”机制要求,市委改革办对今年全市各县市(区)的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智能化管理,实行过程性考核,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0年9月30日起。

二、实施范围

《2020年缙云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放管服”工作任务清单》中涉及改革任务的县属各单位。

三、管理功能

本次上线的管理功能包括我的任务、改革指数等模块。

(一)我的任务。该模块供各单位改革任务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实时查看任务进度,任务责任人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时打卡,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同时,对改革任务延期或取消等情形进行申诉,管理员根据提交佐证依据进行审核反馈。

(二)改革指数。该模块从改革业绩、改革效率、改革质量三个维度每月计算得出各地各单位改革指数。改革业绩评价改革任务按时完成任务情况,改革效率评价改革任务完成时效,改革质量评价改革任务落实随机抽查情况和改革创新亮点情况。市级管理后台每月10日前对改革指数更新一次,统计上月各单位改革指数得分。

四、相关要求

(一)智能化管理统一入口为浙政钉2.0 PC端、掌上端。各单位改革任务责任人、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可线上实时查看任务进度。各单位改革任务责任人通过“我的任务”模块实时打卡改革任务完成情况,提交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可信,如经核查为谎报、瞒报的,县委改革办将进行通报并在改革指数中相应扣分。

(二)任务到时未完成的,将按照设置频率通过钉消息依次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提醒,并在改革指数中相应扣分,请各单位改革任务责任人及时提醒单位领导关注工作进度。

(三)试运行期间,默认9月底前应完成的改革任务为“已完成”状态,请各单位改革责任人于10月16日前逐一对照工作进度进行核对并补交相应佐证材料,若有延期和取消情形的,于10月16日前通过“我的任务”模块申诉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提交管理员审核。10月16日后将开展对“已完成”任务的随机抽查和线下核实。

(四)请各改革任务责任人,加入钉钉群(缙云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放管服工作任务群)。涉及改革任务责任人调整的,应通过“我的任务”模块及时修改责任人,以免造成钉消息提醒不精准及后续任务的跟踪交办。试运行期间,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县委改革办(跑改办)或通过钉钉群(缙云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放管服工作任务群)反馈。联系人:叶培杰,3312205。


附件:1.县属相关单位名单

          2.丽水市改革任务落实智能化管理用户操作手册3.《2020年缙云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放管服”工作任务清单》


中共缙云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缙云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1


县属相关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县府办、县委统战部、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文广旅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县法院、县经商局、县残联、县电业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海关、县人行、县银保监办

附件2:改革任务落实智能化管理用户操作手册.doc

附件3:缙云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放管服工作任务细化清单.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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