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年度重点工作,现制定《舒洪镇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对于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应的责任部门应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并建立行政决策档案。年度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附件:2020年度舒洪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缙云县舒洪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