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
为规范学费、住宿费等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方便学生及家长多渠道快捷缴费,确保收费安全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28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各学校、幼儿园的学费、住宿费等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教育收费征收管理,优化政府民生服务,规范教育收费收缴工作程序,提高收缴工作效率,为学生及家长提供移动APP、网上银行、银联、支付宝等方便快捷的缴费渠道和方式,真正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
二、应用对象
各学校、幼儿园的学费、住宿费等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是加强教育收费征缴的有效措施,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二)有序推进。6月份各学校完成全部学生缴费基础信息的维护及批量导入,2017年秋季开始各学校、幼儿园收费通过统一平台正式办理。
(二)做好对接。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工作涉及学校、代收机构、非税财政端、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政务中心等多部门,各学校要积极履责、主动对接、有序推进,应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县教育局江锦苏3140668;县财政局 李凤梅3318941)。
(四)强化宣传。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改变了以往通过现金及银行柜台转账的缴费方式,各学校要强化宣传工作,尤其是面向学生及家长的宣传工作,通过告知书、校讯通、公开信等方式,让学生及家长掌握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费的安全、方便与快捷。
缙云县教育局 缙云县财政局
2017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