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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0758/2020-57976 主题分类: 统计
发布机构: 缙云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0-11-12
文号: 缙统〔2020〕10号
关于印发《缙云县2020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1-12 11:52:24 文章来源: 缙云

局各科室、队、中心:

      根据丽水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丽统函〔2020〕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统计法治工作实际,制定了《缙云县2020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配合、贯彻执行。

 

                                      缙云县统计局 

                                    2020年5月12日

 

 

 

缙云县2020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20年我县统计法治工作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总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提升法治队伍素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结合丽水市2020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狠抓责任落实、法治宣传、制度完善、信用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杜绝数据造假,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统计数据准确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制度保障,推动法治工作顺利进行

1.完善统计法规制度体系。积极配合做好《统计法》修订工作相关的调研;根据《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统计局修订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及措施。加强与省局、市局的沟通协调,对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精神、统计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其他地方性法规和文件,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强化合法合规性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定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合规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应提交会议讨论;健全机制,畅通渠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定中的积极作用。

二、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本职工作

3.进一步组织全县上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以及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主动性。

4.压实统计法治责任。严格执行《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切实落实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法治工作和统计业务工作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执法大队和各专业的直接责任。

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违法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及时做好记录和信息报送。

三、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6.加强业务学习。通过网络平台在线学习、专题培训、以案说法等形式学习,学习依法执政理论、统计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执法骨干依法治统意识和业务能力。并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2020年局党组中心理论组的学习计划。

7.以领导干部为关键、统计人员为重点、统计调查对象为主体,有针对性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8.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不断提升统计执法影响力。

9.创新统计普法方式方法。以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用图片、视频等方式,向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社会公众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统计普法互动等活动,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让普法效果更加明显。

10.实施“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统计工作的每个环节。要充分发挥统计人员在统计普法宣传工作中的作用。

四、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力度

11.充实执法力量。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继续做好2020年统计执法证申请审核工作,并积极派员参加培训考试,进一步加强全县统计法治队伍建设。

12.持续保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高压态势,积极主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确保全面完成执法检查的各项目标任务,做到统计执法全专业全区域覆盖,同时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有效性。

13.认真做好举报案件的核查处理工作。对案件切实做到件件必核、件件落实,做到核查到位、处理到位。

14.将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与统计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对数据质量核查中发现的数据差错额大、比例高的违法企业,全面跟进立案查处。

15.开展统计巡查。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制改革领导小组通过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意见》,今年计划对2个乡镇开展统计巡查工作。

16.严格实施“双随机”抽查。严格按照《缙云县统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保证抽查过程合理合法,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今年将在规上企业检查对象抽样框中随机抽取40家对象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17.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严格实施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统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等制度,依法依纪依规处理统计违法案件,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到位、公开及时。

18.根据《缙云县“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要求,县局积极与市局对接工作要求,确保所有执法都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进行录入。

19.发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对符合失信条件的单位,要依规列入失信并进行公示,对列入严重失信的要实施联合惩戒。对责任人的处理结果要报送组织部门和任免机关。对本地区查处的典型或重大的统计违法案件,在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要向本级有关部门通报,必要时,对外公开曝光。

五、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20.规范统计执法监督行为。要秉承程序合法、标准统一、过程严谨、结果可靠的宗旨,建立和完善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监督规范化水平。坚决防范跑数要数、以数谋私。建立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强化部门协作,实行全面记录、全程留痕,保留完整档案,及时报送。

21.推进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快推进统计行政执法“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统计执法检查对象和统计执法人员信息库,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对抽查的范围、方式、抽查频次等内容予以明确,对检查的程序、内容、方法、公示等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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