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缙云县安委办关于印发2020年缙云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缙云县教育局 2020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缙云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科普宣传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知识和应急逃生能力,提升师生安全素养,落实校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缙云教育提质行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二、活动主题、时间 活动主题:“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活动时间:2020年6月1日至30日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6月份至少安排1次理论学习,以专题学习会、研讨会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积极通过举行微党课、撰写学习心得、交流讨论、经典诵读、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学习交流和宣传解读。6月23日前,上报微党课视频,主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争当“应急战士”,干好“应急事业”。教育局择优上报县安委办。 (二)着力打造安全文化作品。 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发动广大师生,重点围绕安全文化,制作一批公益广告宣传画(手抄报)、书法、绘画、摄影、微电影或微视频等安全生产文化作品。6月 23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将征集的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微电影、微视频等送至教育局监审安全科。(各学校先自行精选;书法、绘画可寄送;摄影作品、微电影、微视频等可用钉钉传送)。 (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黑板报、LED显示屏等,集中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同时,充分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等平台上的知识竞赛活动;在抖音平台参与“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 2. 开展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学校结合实际开展1次火灾逃生、防踩踏疏散、防溺水等安全应急演练,并及时将工作信息与照片打包报送至教育局监审安全科刘朝江处。 (四)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防汛防台、防溺水、交通、消防、食品、校车等安全重点工作,在6月份完成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利用好安全管控平台,及时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五)大力拓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覆盖面。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安全教育内容融入教育教学和班队活动计划,指定安全宣传教育牵头人,将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抓实落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校园安全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组织好各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活动经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实效。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和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根据当前安全工作特点,加强与防范学生溺水、防台防汛、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乘梯安全、校园欺凌、反恐防暴、反邪教、防诈骗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丰富“安全生产月”的内涵,确保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统筹谋划。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提早谋划,加强沟通协调,畅通渠道,建立健全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和联动单位商讨工作,抓好与媒体间立体式互动,充分发挥主体媒体、行业专业媒体的作用,特别是防溺水工作。 (四)加强信息报送。活动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于每周三前用拼图+文字用钉钉报送一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于7月1日前报活动总结和统计表(填写附件1{电子表格另发});活动作品要按时按要求寄送,联系人:刘朝江,电话:313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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