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全称 | 缙云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 ||
| 机构地址 | 缙云县五云街道翠竹路45号 | ||
| 机构负责人 | 朱斌诚 | 联系方式 | 0578-3315404 |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工作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
| 机构职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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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相关部门制订环卫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二)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卫生管理政策的宣传工作。 (三)承担城乡环境卫生作业规范指导工作。 (四)承担直管区域内的环卫作业考核、生活垃圾处置,直管环卫设施维护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牵头指导县域范围内直管区域外的环卫作业考核与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生活垃圾中转清运、末端处置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垃圾处理计量、统计工作。 (六)承担城区范围内环卫政策性收费工作。 (七)完成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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