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窗口,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中心“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工作,强化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共缙云县委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缙委办传〔2019〕14号)和《缙云县“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通报内容 1.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心的在职党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安装、运用、学习等情况; 2.其他需要通报的内容。 二、通报形式 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度,具体通报事项由中心办公室提供,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后通过简报形式在中心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结果应用 通报作为党员考评和窗口考评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时完成学习工作任务的,将在窗口考评中酌情扣分。 四、工作要求 建设“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型政党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抓手,是省委、市委、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各科室、窗口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效能,对每次通报都要认真对待,特别是对被通报落实不到位的事项要认真整改,营造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中共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党组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运用情况通报(第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