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车拼车补助
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缙云县特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和《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补充意见》。
县经商局于2月22日发布《关于规范全县非公制造业企业、电商企业包车拼车、自行返缙员工补助(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对补助申领相关内容进行一一细化明确。
01 企业包车拼车补助申领手续
(一)申领材料
1.《缙云县非公企业包车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请所在乡镇(街道、丽缙园经发局)签署意见(跨乡镇、街道企业间拼车的,需由牵头企业所在乡镇(街道、丽缙园经发局)签署意见);
2.包车发票;
3.《缙云县非公企业包车返岗补助事先确认单》(附件2);
4.《缙云县非公企业包车返岗人员名册》(附件3)。
(二)补助金额
原则上,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10人以上)所产生的包车费用补助,按返程员工与包车可乘人数达到90%以上(含本数,下同),按可补助金额的100%给予补助;75%至90%的,按可补助金额的80%给予补助;50%至75%的,按可补助金额的50%给予补助;低于50%的,不予补助。
(三)注意事项
需包车拼车的,自本通知出发之日起应事先向县经济商务局确认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到位。本通知出发之日前,已通过企业包车拼车形式返缙的,应补办相关确认手续。
02 自行返缙员工补贴申领手续
(一)申领材料
1.《自行返缙员工补贴申请表》(附件4),并请所在乡镇(街道、丽缙园经发局)签署意见;
2.车票(自驾返缙员工按同地区就近到缙高铁二等座票价标准或客运汽车车票标准向所属企业申请);
3.《自行返缙员工信息表》(附件5)。
(二)注意事项
申请自行返缙员工补贴的企业应事先向属地乡镇(街道、丽缙园经发局)报送已自行返缙或2月底前拟自行返缙员工名单,并于3月1日前将全部已自行返缙员工名单报属地乡镇(街道、丽缙园经发局)审核确认。
03 申领地点及联系人
缙云县经济商务局
丽水市缙云县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15楼
制造业企业联系人:俞瑞杰,3025791
电商企业联系人:李显庭,640114
温馨提示
如发生企业申报不实、弄虚作假的,降低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档次,降低企业信用等级。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企业主及员工法律责任。
本通知由县经济商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