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 3 月 15 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缙云县司法局邀请了浙江丽阳(缙云)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马睿程从网购“福袋”价格欺诈的法律角度为大家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2018 年双十一期间,王某在天猫上花费了 949 元购买了一个“男装超值幸运福袋(款式随机)”。该福袋的销售页面醒目标注了“2399元”字样,承诺福袋内产品价值均高于 2399 元。但王某收货后开袋发现,“福袋”里的商品为一件售价仅为799元的大衣。他认为网店经营者将低价大衣包装成高价“福袋”进行销售,实施了价格欺诈,故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商家退货、退款,并由某公司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
价格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法律禁止价格欺诈行为。
本案中该公司将同期商铺内售价799元的大衣在双十一期间以价格949元的“超值幸运福袋”的形式销售给王某),而且认可其销售页面醒目标注的“2399”元字样的意思是其福袋中的货品价格均高于2399元,而其所称的商品的价格系衣物吊牌上载明的价格。该公司在销售福袋页面通过标注远高于涉案商品实际销售价格的方式,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王某有权要求该公司退货退款。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