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决胜打赢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攻坚战,加速推进项目建设,全力提升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护水平,确保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经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根据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编制农村供水保障“十四五”规划的部署要求,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围绕城乡同质饮水目标,动员全县上下集中时间、集中资源、集中力量,打一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攻坚战,着力破解项目建设和运行管护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迅速掀起项目建设高潮,全面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为奋力担当全市水利高质量绿色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支撑。
二、攻坚目标
利用百日时间,集中全县上下力量和资源,完成9.6万人的农村达标提标建设任务,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供水保证率达到95%以上,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全面落实农村饮用水县级统管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同质饮水;高质量完成“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编制,加快实现水源保护安全可靠,水质长效稳定达标,水费收缴实现全覆盖。
三、攻坚任务
(一)项目建设。一是严守时间节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速项目建设,着力加快县域提升改造项目未开工工程的规划设计、审价、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3月15日前全部开工,5月底前全部完工。二是严把工程质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继续实行管材统一采购,保证净水产品安全可靠,强化工程施工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落实完工验收水质检测规定,乡镇供水工程、规模化水厂检测指标原则上不少于40项,单村供水工程检测指标不少于9项。三是严格建设标准。严格执行《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导则》等指导性文件,严格按美丽水厂建设标准,结合当地特色,全面配齐净化消毒设备,提升制水工艺,规范工程命名、LOGO及建筑外观等,严把设计关,打造更多农饮水示范工程、精品工程。3月底前完成设计,确保5月底前顺利完成创建比率达30%以上的量化考核目标要求。
(二)水费收缴。一是压实收缴责任。全面深化“四个挂钩”,层层压实水费收缴责任,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严格实行“一户一表”计量收费。二是复核村级定价和收缴标准。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原则上不低于1元/吨标准,以供水站为单位,复核辖区内村级定价到位情况和收缴标准执行情况,限时完成问题整改。3月10日前,完成所有供水工程统一定价;3月20日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实现全部收费;3月底前,所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实行收费,水费收缴实现全覆盖,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三是健全水费全链条收缴档案。将水费收缴纳入村规民约,形成制度约束,建立水费定价、收缴、入账、专款专用、定期公开等全链条收缴档案;健全水费使用管理制度,将水费收入统一纳入乡镇“三资”管理平台专账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制度。各乡镇(街道)于3月底前完成。
(三)水质达标。一是压实水质管理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落实水质监测主体责任;统管单位落实水质专业化管护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4月和8月全县水质监测点的设置和水质监测工作,确保上半年水质达标目标顺利完成。二是加强水质卫生监督指导。卫健部门根据省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做好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监督工作,加强水质监测工作的指导,确保全年水质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三是开展水质问题整改。针对2月份水质暗访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和统管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分析原因,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查找未安装消毒设施问题的整改,确保3月底前水质不合格点位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加强水质检测。按照“规模化供水工程(乡镇和联村水厂)每日自检,单村供水工程每月自检1次”的要求(自检指标原则上不少于9项),各乡镇(街道)督促供水单位严格落实自检、送检制度,并做好检测记录和建档工作。
(四)县级统管。一是完善三个责任。严格执行县乡两级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水利、生态环境、卫健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压实村级运行管理责任和统管单位专业化责任,县乡村三级共同发力,合力推进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各乡镇(街道)3月20日前完成“三个责任”牌人员信息更新工作,制定村级饮用水管理规定,严格加强工程运行管理和管护人员工作考核。二是统一规范制度。加强统管机制体制建设,拟定统管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管护人员操作规程、水质检测制度,保障运行安全。3月底制定统管机构考核办法,4月底前印发执行。三是加强人员管理。统管单位加大人员培训工作力度,稳步推进统管人员专业化管护水平。3月底前出台日常管护人员培训、管理和监督考评办法,完成日常管护人员身份公示,在各行政村村务公开栏等醒目位置张贴。
(五)水源保障。一是优化水源统筹调配。各乡镇(街道)总结评估2019年“秋冬连旱”供水状况,分析辖区水源保供能力,统筹谋划“大水源+多水源联网联调”为主的水源配置格局,全面提高供水保证率。3月底前完成镇村级应急预案的制定。二是实施古井水源保护工程。各乡镇(街道)全面开展古井水源现状与需求调查普查,建立古井水源名录清单,对可恢复利用的,或者具有保护价值的古井老井,落实必要的恢复和保护措施,保障应急用水安全。5月底前完成调查普查工作。三是加强水源地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水利局要全面复核200吨以上农村饮用水工程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情况;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落实千吨万人工程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识和宣传牌。各乡镇(街道)全面自查辖区内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工程水源保护范围界限的确定、警示标识和宣传牌的设立,水源保护公约的制定情况,督促村级组织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形成制度约束,全力保障饮水安全。4月15前全面完成问题整改。
(六)“十四五”规划编制。一是遵循规划要求。坚持“能早则早、能延则延、能并则并、能联则联”的原则,构建“以城市供水县域网为主,乡镇局域供水网为辅,单村水厂为补充的三级供水网络,全县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85%以上的总体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实施计划和保障措施。二是切实摸清底数。根据规划要求,对标对表,坚持“规模化发展、数字化监管、规范化管理”,对区域内规模化供水潜力、信息化管理覆盖比例、群众用水需求、预期经济效益等开展调查摸底,切实摸清底数。三是明确时间节点。高起点谋划,高要求组织,高标准编制,确保3月10号前全面完成市级“十四五”规划编制基本数据的填报,3月底前全面完成县级报告编制与审查。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0日-3月5日)。建立组织机构,制定攻坚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百日攻坚”活动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各项工作。
(二)集中会战阶段(3月6日-5月25日)。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行动目标要求和各自职责,做好服务、协调工作,督促项目加快推进,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破解难题,确保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攻坚任务;对涉及问题的责任单位,县农饮办要实行限时督办,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督查提标阶段(2020年5月26日-5月31日)。集中会战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要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复查核查,县农饮办对攻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督查结果纳入相关考核。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府办联系副主任、县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府办、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税务局、电力局、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周建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应子进、洪光强、潘孙儒、樊爱诚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百日攻坚”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把项目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集中资源、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推进,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负总责,认真对照目标任务,细化项目推进“时间表”和“作战图”,倒排工作计划。要采取各种措施,积极稳妥做好政策处理,做到无障碍施工。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农饮办将围绕“百日攻坚”任务,实行月排名制度,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对发现相关工作落实不力,进度缓慢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落实整改,未在限时之内完成的予以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相关考核。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对本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饮水工作的良好氛围。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