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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6418068/2020-4591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新碧街道 成文日期: 2020-05-21
文号: 缙开发区〔2020〕6号
关于印发《开发区(新碧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消防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5-21 15:41:13 文章来源: 缙云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各行政村、企业、生产经营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开发区(新碧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消防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缙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9日

 

 

 

开发区(新碧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消防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车俊书记关于“筑牢安全生产底线,更大力度抓好安全生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多发的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开发区(街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事故隐患,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开发区(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上担当起“重要窗口”的使命,结合开发区(街道)实际,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的

按照“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的要求,全面摸排辖区企业安全基本情况,不断扫除监管盲区,聚焦弱点难点,综合施策,切实补齐隐患排查治理、消防通道、应急救援等短板,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及关键部位,督促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管控措施,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坚守不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底线,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开发区(街道)属地监管责任,推进各项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整治范围

(一)整治范围

开发区(街道)辖区内全部生产经营单位,重点针对易燃产品、“厂中厂”、“三场所两企业”、劳动密集型、矿山、冶金、危化等易发生事故的行业企业。

三、重点内容

(一)防范火灾事故整治

全面梳理各类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场所及事故风险因素,重点排查塑料、纸箱、制衣、制鞋、泡塑、竹木制品、印刷制纸、农副生产、塑料电子等丙类生产与储存企业以及金属冶炼(涉爆粉尘、喷涂、涉氨制冷的场所)企业,对生产中涉及燃爆气体、燃爆粉尘、稀释剂(包括醛、苯、酮等)、香精、酒精、油漆、煤油等一系列易燃爆物品的,参照“三场所二企业”整治标准,落实整治措施,加强重点监管。

(二)排查整治“导火源”。特别要关注引发燃爆的源头因素,生产车间严禁烟火,动火作业必须审批且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电气短路、电气过载致热、非防爆电气设备启动、静电以及动火作业等引发燃爆的源头因素进行有效管控。

(三)整治违章建筑。特别对占用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因改变原有布局而造成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等情况进行从严整治,拆除一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物。

(四)整治“厂中厂”。重点对擅自改变格局、变更使用性质、各厂区之间未进行实墙分隔、消防设施无统一维护管理,易燃易爆危化品未单独存放等情况进行整治。

(五)加强员工安全培训。重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高危行业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

(六)引导企业走智慧用电、科技强安工作。重点要求丙类生产与储存企业以及金属冶炼(涉爆粉尘、喷涂、涉氨制冷的场所)企业配备增压泵、智慧用电系统,努力实现科技强安。

(七)行政村消防安全整治。各联村领导、驻村干部要深入联系村,对其“五一”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重点对出租房电线私拉乱接,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电瓶车违规充电,消防通道不畅通,房间内违规设置厨房等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四、组织形式

(一)企业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对各生产场所、设备、岗位的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情况,并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领导带队检查

开发区(街道)主要领导对此次《专项行动》负总责,亲自开会部署,要求所有班子成员带队按工业地块联系企业,牵头对各自联系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详见附件1),于6月15日前完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将安全检查记录汇总到企业联络员处,企业联络员统一汇总到安全环保监管科(联系人:舒钰婷,联系电话:18268910521)。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此次《专项行动》成立以开发区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班子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班子领导要利用五一假期值班时间亲自带队(详见附件2),深入联系企业检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被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加强排查梳理,深化隐患治理。各带队班子领导、参与检查人员要迅速将此项工作部署至企业一线,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结合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建立健全档案,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对排查出存在隐患的企业,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立即上报开发区(街道)安委办(415室),由开发区(街道)安委办上报各职能部门进行立案处罚、停业整顿。

(三)加强总结提升,构建长效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整治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求高,任务重,各相关人员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与打非治违、社会化服务、安全大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专项整治合力,积极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附件1:开发区(新碧街道)消防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分工表

   附件2:开发区(新碧街道)2020年五一期间值班安排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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