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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财政局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索引号: 00266058x/2020-05087     发布机构: 缙云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6-19 00:00:00

2019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根据2019年法治缙云建设工作要点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在党统一领导下,每年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年度考核中我局领导干部认真组织了述职述廉述法。 

二、抓好责任工作 

1.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巩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成果,确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建立了涉案物资管理中心,在执法办案综合应用系统设有共管中心统一管理平台。五个部门联合印发《缙云县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试行)和《缙云县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探索推进统一的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没有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情况。  

3.抓好资金保障。在预算资金安排上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逐步实现法律援助覆盖低收入群体和民生重大事项。 

4.加强国有企业依法治理工作。一是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根据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规范梳理国有企业办理事项,做到监管不缺位,不越位;二是深化国企改革,按照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起草制订《缙云县国有企业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缙云县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缙云县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缙云县国有房地产管理暂行办法》《缙云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提高“管资本”水平;三是加强《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指导监管国有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三、规范内部管理 

1.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做到监管全覆盖。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印发《缙云县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作为必经程序,没有内容违法或明显不当情况。 

4.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行。聘请浙江民晖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杨小峰担任我的法律顾问。主要职责是: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为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为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参与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签订等。在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中,按要求完成信息录入登记和日常登记管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完善、法律顾问作用明显。多次参加案情研究分析,做好诉前应诉工作,起草答辩状并出庭应诉。参与财政工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工作,参与办理信访案件,参与合同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内容并出具法律意见。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不够完善。下一步,我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体现在政府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财政 

缙云县财政局 

2019年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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