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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0408/2020-45050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东方镇 成文日期: 2020-05-20
文号: 东政〔2020〕20号
东方镇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消防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 2020-06-19 16:33:11 文章来源: 缙云

今年以来,我镇消防安全形势严峻,为深刻吸取5月19日浙江卓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教训,敲响火灾事故防范警钟,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东方镇实际,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的

按照“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的要求,全面摸排辖区企业安全基本情况,不断扫除监管盲区,聚焦弱点难点,综合施策,切实补齐隐患排查治理、消防通道、应急救援等短板,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及关键部位,督促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管控措施,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坚守不发生一票否决事项的底线,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东方镇属地监管责任,推进各项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整治范围

东方镇辖区内工业企业,重点针对易燃产品、“厂中厂”、“三场所两企业”、劳动密集型、矿山、冶金、危化等易发生事故的行业企业。

三、整治时间

2020年5月25日至6月25日

四、重点内容

(一)防范火灾事故整治

全面梳理各类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场所及事故风险因素,重点排查塑料、纸箱、制衣、制鞋、泡塑、竹木制品、印刷制纸、农副生产、塑料电子等丙类生产与储存企业以及金属冶炼(涉爆粉尘、喷涂、涉氨制冷的场所)企业,对生产中涉及燃爆气体、燃爆粉尘、稀释剂(包括醛、苯、酮等)、香精、酒精、油漆、煤油等一系列易燃爆物品的,参照“三场所二企业”整治标准,落实整治措施,加强重点监管。

(二)排查整治“导火源”。特别要关注引发燃爆的源头因素,生产车间严禁烟火,动火作业必须审批且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对电气短路、电气过载致热、非防爆电气设备启动、静电以及动火作业等引发燃爆的源头因素进行有效管控。

(三)整治违章建筑。特别对占用消防通道、占用防火间距、因改变原有布局而造成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等情况进行从严整治,拆除一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物。

(四)整治“厂中厂”。重点对擅自改变格局、变更使用性质、各厂区之间未进行实墙分隔、消防设施无统一维护管理,易燃易爆危化品未单独存放等情况进行整治。

(五)加强员工安全培训。重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高危行业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

(六)引导企业走智慧用电、科技强安工作。重点要求丙类生产与储存企业以及金属冶炼(涉爆粉尘、喷涂、涉氨制冷的场所)企业配备增压泵、智慧用电系统,努力实现科技强安。

五、组织形式

(一)企业自查。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对各生产场所、设备、岗位的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及问题整改情况,并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领导带队检查

划分整治网格,明确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所有班子成员带队按任务分工联系企业,牵头对各自联系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详见附件1),6月25日前完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将安全检查记录汇总到镇生态经济发展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此次《专项行动》各班子领导要深入联系企业检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被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加强排查梳理,深化隐患治理。各带队班子领导、参与检查人员要迅速将此项工作部署至企业一线,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结合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建立健全档案,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对排查出存在隐患的企业,要立即督促企业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立即上报东方镇安委会,(办公室设在镇生态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人:田凌枫 15925796222),由东方镇安委会上报各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三)加强总结提升,构建长效机制。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整治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要求高,任务重,各相关人员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与打非治违、社会化服务、安全大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专项整治合力,积极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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