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缙云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拟订民政工作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民政工作。
2.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全县革命老区建设相关工作。
4.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及界线变更的审核。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由县管理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负责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
6.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7.拟订全县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8.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9.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10.负责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进程。
13.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殡仪馆单位预算。
二、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政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民政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3868.38万元。
(二)关于民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1386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56.73万元,占81.17%;政府性基金收入2034.72万元,占14.67%;专户资金576.93万元,占4.16%。
(三)关于民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0年支出预算13868.3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2.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5万元、其他支出196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021.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2.06万元,项目支出12675.22万元。
(四)关于民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民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291.4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56.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034.7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49.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15万元、其他支出1968万元。
(五)关于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56.7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2520.33万元,主要是2019年的机构改革,优抚类职能转入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救助职能转入医疗保障局,资金相应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149.99万元,占99.05%;卫生健康支出(类)66.59万元,占0.59%;住房保障支出(类)40.15万元,占0.3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65.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8万元,主要用于老区促进会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2万元,主要用于居委会和社区的正常运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225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小额保险、社会组织审计项目经费、96345服务中心运行、低收入农户经济核对平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1.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3.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620万元,主要用于对孤儿及困境儿童提供福利待遇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78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361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7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559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53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65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98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代管的40%精简职工、精简下放职工、统战对象、三老人员、二轻特定对象、离任村主职干部等补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6.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0.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1.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5.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民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034.72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489.96万元,主要是养老服务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市建设支出66.72万元,占3.28%;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500万元,占24.57%;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468万元,占72.15%。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66.72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公墓建设支出。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50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生态墓区建设和坟墓整治支出。
(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468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方面的支出。
(八)关于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万元,与2019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以及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经批准同意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与2019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来局开展公务活动等支出。持平的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保证公务接待只减不增。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车改后本部门未保留车辆。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因车改后本部门未保留车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民政局本级、殡仪馆等2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5.3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5.79万元,上升110.5%,主要是2020年从部分项目经费中的差旅费等调整到公用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民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9.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4.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45.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民政局的部门项目(除部门工作经费外)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2550.22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殡葬服务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指用于老区促进会的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用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的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用于居委会和社区建设工作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指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小额保险、社会组织审计项目经费、96345服务中心运行、低收入农户经济核对平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主要用于对孤儿及困境儿童提供福利待遇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主要用于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主要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主要用于民政代管的40%精简职工、精简下放职工、统战对象、三老人员、二轻特定对象、离任村主职干部等补助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主要用于生态公墓建设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主要用于村级生态墓区建设和坟墓整治支出。
2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