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局、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县的中心工作任务,全力推进交通部门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缙云县交通运输部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职副组长切实做好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并建立了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机构。2019年以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均无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推进流程优化、材料精简,意在“快办”
一是人员调整,优化流程。今年,根据人事变动,对局班子成员分工和各许可审批流程岗位人员进行调整,力求审批效能再提升。
二是联动办理,优化流程。对分类多、技术要求高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等许可事项,相关科室在审批前期阶段提前介入,提供贴心服务,指导办事群众顺利完成审批;对涉及经办人需在缙云丽水两级办理的业务,如办理市际班线终止业务,通过与市交通窗口上下联动,以缙云窗口收取材料,市交通窗口审核办理的模式为经办人办理业务,以减少经办人在缙云丽水两地之间来回奔波的次数,方便群众办事。
三是材料精简,方便办事。在材料精简方面,营运车辆新增事项精简了申请表和车辆转籍单,营运车辆年审时精简了申请表、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聘用合同等材料,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推进服务质量提升,意在“少跑”
一是“双管齐下”,让数据多跑、群众少跑。我局联合县车管所共同组建“双管旗下”微信群,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由交通窗口工作人员@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后上传办事群众身份证,便可直接查询到办事群众信息,提取相关电子材料,直接进入下一步程序流转。每周五再由交通窗口工作人员带着汇总清单和车管所工作人员提供的《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证明》去公安窗口盖章归档,通过“部门跑”减少“群众跑”,此举有效地减少了办事群众的办理环节,节省了办事时间。
二是创新服务,助力工程监管“最多跑一次”。农村公路点多、面广,为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明确农村公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程序,彻底解决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过程经常出现的项目受监不及时、监督申请手续办理缓慢和交(竣)工验收不按时等突出问题,2019年8月8日,我局组织全县乡镇召开缙云县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培训班,就“四好农村路”项目建设流程、监督管理进行全面讲解,将一条农村公路从开工的质量安全监督申请,到交(竣)工质量评定备案等各个程序手把手指导,极大地方便了项目业主开展工作和办理手续。
(三)全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晾晒指标实现率,实现“最多跑一次”甚至“跑零次”。
对照最新的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缙云县交通运输系统共梳理出“最多跑一次”事项53项(子项),已100%实现网上办理。本地区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12项)截至12月底,共受理行政许可586件,全部按时完成。
为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晾晒指标实现率,我局分管领导陶国清副局长于9月3日召集各条线审批负责人进行了专题研究和推进。截至目前,缙云县交通运输局列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对标考核的事项有55项,其中实现跑0次的55项,完成率100%;可即办事项40个,完成率74.36%;承诺期限压缩比91.61%;可网上办理55项,网办率100%;可掌上办理55项,掌办率100%;电子化率100%。六个晾晒指标全部达到省定目标,除即办率和承诺期限压缩比外均达到领跑者水平。
三、开展行政执法开展双随机抽查
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2019年运政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件,全部为一般程序,当事人全部自行履行,罚款总金额为70400元;交通建设工程行政处罚1起; 公路局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5件,其中简易程序45件,一般程序0件,罚款总金额为338250元。全部实现了0行政复议目标。2019年县交通运输系统共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28次,出动执法人员84余人次,随机抽查了28家企业。
四、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一)开展“宪法宣传交通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社会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2018年10月12日,缙云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司法局、县公路管理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在水南金龙广场开展以“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活动。
(二)开展“5.26”全国爱路日暨“路政宣传月”活动。2019年5月26日,缙云县公路管理局开展“5.26”全国爱路日暨“路政宣传月”活动。此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5.26知路、爱路、护路“共建四好农村路”,和“规范执法,护路为民”的路政宣传月活动。宣传活动深入到新区镇东菜场、舒洪镇三十米大街等人流量大、群众密集的地方进行开展,主要宣讲超限运输、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污染公路、违法设置非公路标志及平面交叉道口等严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涉路违法行为的内容。
(三)利用“安全生产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2019年6月16日上午,缙云县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以“防风险 除隐患 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展出宣传展板等多种方式,集中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咨询日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四)积极参加普法考试。局县管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按要求参加县组织的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为100%。每年组织全体职工参加县普法办组织的法律知识建档考试。
(五)参与全员轮训。2018年7月10日,邀请缙云县委党校副校长郑功帅进行专家讲座,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监察法》等内容,在交通运输系统内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2019年9月,组织全体路政人员,参与市级公路部门组织的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工作,在执法队伍中开展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各方面理论和实践学习,促进基层执法干部全面发展。2019年10月17日,局法制工作人员到杭州参加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制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法制工作学习。2019年11月8日,缙云运输局开展2019年度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运输行业共140余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专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安全知识进行讲解,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2019年11月15日,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旁听庭审”活动,通过旁听真实的行政诉讼案件,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活动对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决策工作的促进作用,提升法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2019年11月20交通运输局机关利用夜学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交通运输系统内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
(六)参加2019年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到出租车停靠站、公交车停靠站给司机、乘客发放宪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内容的宣传手册。到县政府广场参加2019年全县宪法宣传日活动。在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画册,讲解宪法、交通法律法规、解答疑惑等诸多方式,让宪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此次宣传活动现场,共摆放宣传展板4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七)利用“电影送下乡”活动,深入社区开展宣传。为确保宣传成效,充分结合当前群众的生活习惯,采取露天方式进行放映,在各个社区、农村播放电影及安全生产宣传片100场,让群众在晚间消暑纳凉之时就能学到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五、健全勤务和训练制度情况
缙云县公路管理局建立了勤务巡查制度,落实勤务计划。以保护路权路产为使命,严格按照巡查制度带着问题上路巡查,不走马观花流于形式,认真做好巡查记录。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教育活动,1月份参加了市公路局组织的全市电力项目涉路施工计划对接会和丽水市普通国道命名编号调整工作会议,4月份参加了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会议,7月份参加了市公路局组织的路政管理工作会议,10月份参加了全市治超工作会议、全省公路系统法制岗位培训和市公路局组织的全市治超执法培训。
缙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教育活动,9月份2人参加市运管局全市危货运输电子运单填报升级培训班,10月1人参加全省道路运输综合监管平台应用培训班。
六、交通与公安等部门实现有效联动执法
(一)全力开展超限运输综合治理
1、全面推进源头治超。
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原则,加强治超源头的宣传工作,源头治理始终坚持行政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各中队与属地公安交警联合经常性到各自管辖区域的企业、工地、物流集散地进行宣传,提高企业安全责任和爱路护路的意识,尤其是10月11日,无锡高架桥坍塌事件后,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缙云县交通局联合县公安交警大队与运输企业主签订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公路路面抛洒滴漏专项治理责任书,从源头上扼制超限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缙云辖区公路交通安全畅通,维护公路路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创造畅、洁、绿、美、安公路环境。
2、着力推进科技治超。
缙云公路局充分利用已建成的G330国道 K145+650M和S333省道K134+600M 2套非现场执法不停车检测系统设备,对违法超限车辆实行全天候、不间断的自动监测、取证。进一步加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公路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2019年共查处非现场执法超限车辆39辆,收取罚款278250元。
3、切实强化联动治超。
(1)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交〔2018〕89号)、《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丽水市公路超限超载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治超办〔2018〕7号)和《关于开展“亮剑”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丽治超办〔201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治超工作实际,开展了缙云“亮剑”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我县治超工作,县治超办成立了由交通、公路、道路运输、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构,制定了《缙云县“亮剑”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从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3月1日,开展联合治超“亮剑”行动。
(2)积极开展2019年百日治超联合行动。为减少我县交通事故,打造平安交通,结合我县治超工作实际,从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10月下旬,为期一百天。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并制订了联合治超行动实施方案(缙治超办发〔2019〕2号),以车货总重超过100吨以上和超限100%的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以上的货运车辆和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道路运输企业;存在卫星定位不连线、非法营运、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的货运营运车辆;重点货物运输源头不按规定安装称重设备等行为;治超暴力抗法行为的车辆为主。G330国道为重点线路。通过交通、公安部门通力合作,采取联合集中路面执法、源头治超、科技治超等有效措施,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大幅减少交通事故,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百日联合治超共查处违法车辆13辆,卸载704.52吨,罚款10000元,扣分78分。
(3)积极开展2019年“双百”行动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整治从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整治重点:“百吨王”和超限100%以上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遮挡车辆牌照逃避检查违法行为;非法营运、非法改装违法行为;暴力抗法、强行冲卡等违法行为。该项行动目前正在整治中。
截至019年12月30日,共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40辆,卸载7065.89吨,罚款159200元,驾驶证扣分828分。
(二)严格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管理
近期以来,部分运载砂石料、废土等工程运输车辆违反车辆装载相关规定,将大量沙、石、废土等货物撒落在公路路面上,对公路环境造成极大影响,严重危及过往车辆及行人安全。为确保公路安全畅通,同时规范工程运输车辆装载行为和巩固“六边三化三美”工作成果,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缙云县国家卫生县城复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缙云县迎接国卫复评冲刺专项责任清单》(缙复评办发[2019]24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县主要领导对复评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时的指示精神,为大力推进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复评工作,结合我县实际,交警大队会同住建局、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工程车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组织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由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县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负责实施,并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二是明确了行动时间、整治范围和职责分工。行动时间为2019年7月8日开始。整治范围包括建筑工地、涉矿企业,工程运输车辆是指运输和装卸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整治范围为县域内所有道路,特别是五云街道、新碧街道、仙都街道的道路。
二是积极开展走访宣传。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进行调查摸底,梳理出本辖区内重点污染整治路段,全面掌握抛洒滴漏造成的主要原因和主要责任主体。走访沿线矿产企业、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车队和施工单位,通过张贴通告,发放通知书,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上门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敦促重点单位签订规范装载的承诺书,自觉履行规范装载的义务,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登记备案。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网站、微博等媒体和公路显示屏等宣传阵地,营造全面整治的声势和氛围。
三是加强多部门联合集中整治。县交通局、交警大队、住建局和综合执法局抽调专门人员分区域分时段对污染公路的工程运输车辆开展联合执法。对工程运输车辆未覆盖篷布等封闭装置造成道路遗撒、带泥运行及扬尘污染公路的;对建设工程工地、矿山料场等未按规定进行道路硬化、未设置冲洗设施或者工程运输车辆进出工地未按规定冲洗的;存在违反装载规定、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遮挡牌照、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的工程运输车辆进行严肃查处。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11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25辆,走访企业65家。共计处理污染公路工程车辆5辆,收取污染公路赔偿款5820元。处罚污染公路工程车辆4辆,罚款9000元。
八、存在不足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自身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
1.队伍整体素质方面尚存在差距。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还不是很牢固,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现象依然存在,学习政治、学习法律的自觉性不够,真正熟悉法律法规,能够学以致用的人员不多。
2.现场笔录制作的水平有待提高。
现场执法人员文化水平高低不一,部分现场笔录的制作中,或当事人陈述的主观性证据缺乏关联性;或书写不严谨,语句表达不清,而且存在错字、漏字和多字的现象;或收集现场检查笔录或拍摄照片证据不全面、不具体,缺乏证明力较强的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还有些现场笔录因当事人拒绝签名,没有见证或者注明原因。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及时、全面、客观、充分、关联和合法,还有距离。
3.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有待提高
有个别案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过于简单,说理内容不够充足,这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还有些差距。
4.执法案卷存在对外使用文书适用的法律依据未写明具体内容,部分案卷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理由不够充分等不足之处。
5.缙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虽已挂牌,但人员未组建到位。
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落实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和执法培训工作,抓好基础,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要求,认真学习兄弟县市行业管理部门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交通运输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通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