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陈国理为缙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徐步茜为缙云县人民法院壶镇人民法庭庭长; 钦建丽为缙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虞 波为缙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吴根伟为缙云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饶赛萍为缙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叶庆东为缙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献进为缙云县人民法院简易审判庭庭长; 丁敏强为缙云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胡 媛为缙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文忠为缙云县人民法院简易审判庭副庭长; 王钊杰为缙云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徐步茜的缙云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庭长职务; 虞 波的缙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吴根伟的缙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饶赛萍的缙云县人民法院简易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叶庆东的缙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献进的缙云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丁敏强的缙云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赵旭山的缙云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晓霞的缙云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卢岩好的缙云县人民法院壶镇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森炎的缙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胡伟革的缙云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潘锦汉的缙云县人民法院简易审判庭庭长职务; 沈 涛的缙云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沈爱萍的缙云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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