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
索引号: 002660598/2020-4533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0-08-03
文号: 缙人社发〔2020〕44号
关于公布2020年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03 17:39:05 文章来源: 缙云县人力社保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依组办〔2018〕6号)、《缙云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的通知》(缙依组办〔2020〕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编制了《2020年度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目录》并予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承办科室、下属单位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要求,认真起草决策草案,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其中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确保各项法定程序全程留痕,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承办科室、下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论证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局政策法规科要切实履行职责,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中,加强对合法性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我局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目录,按规定程序审查通过后,对决策项目目录调整情况进行公布。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日
附件:附件:2020年度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目录.xlsx
附件:缙人社发〔2020〕44号.cebx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