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
为打造全国廉政文化摄影品牌,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和人民摄影报社将联合主办首届中国(丽水)廉政文化摄影大展。现将丽纪发【2014】4号《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丽水)廉政文化摄影大展的通知》文件及《投稿细则》予以转发。请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动员有关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参赛。
附件1:《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丽水)廉政文化摄影大展的通知》
附件2:《关于印发首届中国(丽水)廉政文化摄影大展投稿细则的通知》
中共缙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缙云县委宣传部
缙云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附件1:
丽纪发〔2014〕号
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丽水)廉政文化摄影大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宣传部、文联,市直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发挥丽水中国摄影之乡的独特优势,通过摄影艺术表现廉政文化思想内涵,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社会氛围,打造全国廉政文化摄影品牌,特举办首届中国(丽水)廉政文化摄影大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中共丽水市纪委、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丽水市文联、人民摄影报社主办;新浪网、腾讯网、丽水市摄影家协会协办。
二、参赛对象
国内外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
三、作品主题
用摄影的艺术语言,形象地、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反腐倡廉主题,积极倡导廉荣腐耻的社会风尚,倡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氛围。
四、作品要求
以新闻纪实、模拟再现、电脑创意等多种手法,颂扬勤廉先进典型,鞭挞腐败,展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果、寓意勤政、清廉、公平、正气,体现廉政文化思想内涵,展现各地特色文化中的廉政元素。
五、投稿细则
(一)投稿者通过丽水摄影网(网址为www.lsphoto.org)进入活动官方网站,并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真实信息。用户注册后在投稿平台上通过上传图片进行投稿。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24像素,分辨率72dpi,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每组数量4~10幅。
(二)投稿作品创作手法不限。可以用新闻纪实手法拍摄真实人物、真实事件和各类真实状态,但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人物和相关图片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也可以通过模拟场景、模拟人物的手法进行再现式创作,但须在参赛信息中标注“本作品为模拟场景、导演拍摄”说明;也可以通过电脑后期处理,结合各类相关的视觉影像元素,以广告创意的手法表现主题内涵,但所使用的摄影素材必须为作者原创拍摄。
(三)所有投稿作品拍摄地点不限。作品拍摄、创作时间须在2013年1月1日以后完成。曾经在全国省级以上摄影赛事评选中获奖的作品拒绝投稿。后期处理不提倡平面设计元素和绘画风格的大量植入和应用。
(四)截稿时间:2014年8月15日。
(五)投稿者应保证其作品为原创,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所有入选的作品,举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并不另行支付报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通知规定。
六、评奖事项
(一)评委组成:本次活动邀请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和中国摄影家协会专家等组成评委会。
(二)评选办法:活动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摄影作品,初选出120件参展作品,并在此基础上评奖。
(三)奖项设置:本次大展一等奖2件,奖金各10000元;二等奖6件,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12件,奖金各2000元;入选作品100件,奖金各300元。
(四)展览安排:所有入选和获奖作品将组成专题展览,与2014 瓯江行丽水摄影大展同步展出。
七、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纪委、宣传部、文联,市直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积极推荐选送优秀作品参加大展。原则上每县(市、区)选送摄影作品不少于100件。
中共丽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4年5月4日
附件2:
首届中国(丽水)廉政文化摄影大展投稿细则
1、本次大展要求用摄影的艺术语言,形象地、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反腐倡廉主题,积极倡导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倡导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氛围。
2、投稿者性别、年龄、地区、职业不限,国内外专业摄影师、业余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作者通过丽水摄影网www.lsphoto.org进入活动官方网站,并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3、用户注册后在投稿平台上通过上传图片进行投稿。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800~1024像素,分辨率72dpi。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指以多幅照片阐释一个主题,而不是简单的数量堆积,每组数量4~10幅。
4、投稿作品创作手法不限。可以用新闻纪实手法拍摄真实人物、真实事件和各类真实状态,但须注明拍摄时间、地点、人物和相关图片说明并保证其真实性;也可以通过模拟场景、模拟人物的手法进行再现式创作,以达到形象宣传的目的,但须在参赛信息中标注“本作品为模拟场景、导演拍摄”说明;也可以通过电脑后期处理,结合各类相关的视觉影像元素,以广告创意的手法表现主题内涵,但所使用的摄影素材必须为作者原创拍摄。
5、所有投稿作品拍摄地点不限。作品拍摄、创作时间须在2013年1月1日以后完成。曾经在全国省级以上摄影赛事评选中获奖的作品拒绝投稿。后期处理不提倡平面设计元素和绘画风格的大量植入和应用,从而导致作品失去摄影的基本属性成为美术作品或平面设计作品。
6、投稿时间自投稿平台开通之日(2014年5月17日)起至2014年8月15日截止。
7、投稿者应保证其作品为原创,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评审委员会是评选最终评判人,评选过程中或评选结束后如对已入选作品的法律权益问题、表述真实性问题产生疑问的,评委会有权要求作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作出合理的解释,如未提交或未作出合理解释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本次大展不收报名费。所有入选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并不另行支付报酬;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与组委会无关。
11、主办方工作人员、评委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加投稿。
12、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3、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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